1、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的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政府应着力解决导致教育领域受教育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的体制性问题,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所强加的受教育界限,取消教育赞助费等其他不合理的收费制度,保证流动劳动力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并为其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注重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内部效益,必须建立严格的教师人力资源配置制度和合理的学校设置制度。
2、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当我们看到农民工的子女大量失学,而在一部分城市却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经现代化的口号,把大量投资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设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农民的后代文化素质的差距日益扩大。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且会拉大我国的城乡差距,引发长期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子女失学。对农民工子女应放宽就学准入,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入学就读程序,畅通人员流通,尤其是加强民工子女教育引进的绿色通道,在民工子女的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消除体制障碍,改善地区、城乡关系,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子女来杭就读的准入条件,切实做好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民工在城务工减少后顾之忧。
3、消除偏见,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福利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不必担心农民工大量的涌入城市,会带来城市的不安定。因为根据近些年对农民工的调查跟踪,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并非盲目的。因为农民工也需要就业的稳定,特别是携带子女的农民工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条件,农民工很难选择带着妻子儿女饱受颠沛流离。他们在家乡还有一块土地作为他们永久的社会保障和满足温饱的收入条件。作为中国农民还有一个十分眷恋家园的传统。从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农民也应该享有这个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当然这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逐步要解决的城乡分割体制的根本矛盾,要有一个历史过程。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存在哪些问题?
1、城乡户籍制度的壁垒。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10条第2款中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形成,就义务教育来说,造成了流入城市里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不公平。首先,户籍制度导致了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
-
农村道路状况不佳,如何改善?
498人看过
-
如何教育和改善儿子的不孝行为?
357人看过
-
妻子负债状况如何改善婚姻关系?
319人看过
-
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主要有哪些
206人看过
-
如何改善国家教育资助的建议
260人看过
-
农民工工作条件改善
62人看过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
如何做子女的家庭教育与计划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做子女SM任务就是把孩子带在镜子里然后去找相应的师傅,点击交谈,然后选择子女拜师和子女师们任务就可以了。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要注意,因为每个门派的子女SM任务是两个,这两个完成后给你子女加的属性是固定的,比如说方寸的吧,第一个SM完成了必然是加法学,第二个完成了必然是加心态,但是如果我不想加法学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我领取了第一个任务以后就不要去做,等40分钟再去对话就可以取消这个任务再领第二个任务了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建立教育改革体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等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质量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要求学校增加国家和省规定之外的教育教学内容。
-
缓刑后如何进行教育改造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缓刑后接受教育改造的方式: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缓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
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改善能否取得孩子抚养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一、经济条件改善能否变更抚养权经济条件改善,能否成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根据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才会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
-
和平区如何给未满一周岁的子女交居民教育费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51、小孩的抚养费计算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