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2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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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州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二、福州补发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作日上午8:30-12:00,夏令时:下午15:00-18:00(车管所14:30-17:30);冬令时下午14:30-18:00(车管所14:00-17:30);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下午:14:00-17:30)
三、福州补发机动车驾驶证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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