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6:34:20 329 人看过

一、签订居间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例如,居间人串通第三人虚报加工任务而中介费根据合同标的额的百分比提取,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高额加工承揽合同,按百分比给居间人提取了中介费,但在实际履行中第三人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当委托人找居间人时居间人以合同的解除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此时委托人往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串通,只能吃哑巴亏。

二、如何防范这些问题

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

居间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骗局的。现实生活中上当受骗的受欺诈人都是相信居间人一面之词,没有自己进行认真的了解及考察,从而落入合同陷阱。

2、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

在居间合同欺诈中,多数受欺诈人是因为相信居间人的真实信和可靠信,忽视了对第三方的严格考察,有的受欺诈人虽然进行了实地考察,但实际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考察往往为一些表面现象所蒙蔽。对第三方身份进行考察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要坚持看到营业执照的正和副本,同时对正、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不能仅看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便轻易相信。将营业执照上的有关信息作一摘录,通过合法渠道到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该单位是否真实,是否仍在合法经营,是否年检等,通过对这些机关的拜访便会基本查清。注意第三方要委托加工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止项目的进行,以免损失的扩大。

3、对居间人提供的合同标的物要进行认真考察,了解其实施的要求是否真实、科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签订购房合同前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1、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2、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同时预售方必须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
    2023-04-16
    396人看过
  • 订立合同哪些注意的问题
    一、订立合同哪些注意的问题订立合同需要注意如下问题: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书面订立。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这些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4
    420人看过
  • 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中介协议设定买卖义务。中介协议规定了委托人和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设定委托人必须签订销售合同的义务。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三、意向金牵制委托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于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然无法确定的,应当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而导致合同成立的,由合同当事人平均承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由中介承担中介活动的费用。居间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作为居间的早期形式,我国西汉时
    2023-08-18
    125人看过
  • 哪些问题是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要注意
    1、看清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时间、金额、期限等重要信息的地方一定要仔细查看,确认内容无误后再签字。2、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签订合同前,出借人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作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项能顺利回收,从而减少损失。3、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4、保管好借贷合同签好借贷合同后,出借双方一定要保管好借贷合同,以免产生纠纷时百口莫辩。
    2023-06-01
    70人看过
  •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关注哪些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关注哪些问题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关注以下问题:1.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确保对方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权利。例如,对方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资质或经营许可等。2.合同的形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口头协议或未签署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条件、履行方式等。此外,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以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有相应的解决方案。4.合同的履行: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具有可履行性,即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是真实可行的,并且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资源和能力。5.合同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违约责任等风险,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2024-01-08
    298人看过
  •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5)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期限应当在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6)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被许可人再许可的条款。
    2023-06-08
    27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应注意: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要量化。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三、建设施工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4.违法分包、转包的。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2023-04-23
    132人看过
  •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应注意以下:1、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同时交易前,作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只有对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判断,获得确认后,交易才可进行。2、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3、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
    2023-05-01
    277人看过
  • 签订涉外出租出租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关注以下问题: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4、涉外出租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完善。一、房屋租赁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有哪些房屋租赁期限法律规定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期限有何规定《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023-03-19
    25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注意的事项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
    2023-04-17
    313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四)应该明确装修标准,如果开发商广告的是精装修,或者样板间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予以明确。不要含糊表述为使用进口品牌,或请注明装修公司,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装修公司来装。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五)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
    2024-01-17
    203人看过
  • 分居期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2、分床不是分居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3、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法院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一、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离婚涉及个人隐私,法院
    2023-03-08
    222人看过
  • 在仓储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未经核准登记而擅自从事仓储业务的,属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经济活动。因此,存货人在寻找仓储合同的对方及订立合同时,应首先查明对方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凡是营业执照上没有仓储业务的,存货人不可与之订立仓储合同。对方的现有的、实际的经营状况也是签约前审查的重要内容。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虽有主体资格但经营状况不佳有不能履行合同之虞的企业或单位。为减少或杜绝被诈欺的可能性,签约时应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到对方单位进行资信调查,或借助于当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了解其信用及履行能力。在对对方资信情况了解确切后,才决定是否签约。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
    2023-06-15
    56人看过
  • 签订离婚协议期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如下问题是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1、离婚协议中不得出现违法条款,例如,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再育,或断绝与子女关系等内容;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3、签订离婚协议时要小心的其他问题。一、自愿离婚办理流程2022年自愿离婚办理流程如下: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时生育津贴如何分割离婚时生育津贴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协商分割。夫妻双方自愿
    2023-06-28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合同订立的时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然后达成一致,最后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
    • 劳动合同怎样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应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
      劳动合同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煤炭居间协议的签订主要应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到专用线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式:质量按厂方采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数量按厂方过磅为准。 四、煤炭单价:以所发原煤的月度质量加权平均指标数值为结算计价依据,在结算基价基础上根据质量奖扣政策具体计算实际价格。达到质量基准原煤的结算基价为元吨。原煤质量奖扣政策如下: 五、货款(含垫付运费)结算方式结算期限 六、违约
    • 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居间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