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20:39 419 人看过

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欠款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违约能在外地起诉吗

合同违约可以异地起诉合同违约纠纷的管辖法院和户籍并无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合同相关文章
  •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豁免原则
    司法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一种,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对在本国的外国代表和组织赋予的免受司法管辖或者司法审判的权利。司法豁免原则是主权国家平等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是建立在国与国对等原则基础之上的,有利于各国外交代表和国际组织在驻在国顺利履行职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这里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指1986年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等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参加的1946年的《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1949年的《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特权与豁免公约》,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公约》以及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司法豁免原则包括刑事司法豁免和民事司法豁免。刑事司
    2023-08-18
    129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指的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一般原则是什么?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有其中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是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送达取证、判决和仲裁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等司法协助活动。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律师补充: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既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基本准则,也是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以及诉讼参加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在适用程序方面,按照国际上公认的属地主义原则,应当适用法院所在地国家的程序法。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
    2023-05-07
    460人看过
  • 管辖恒定原则是否适用民事诉讼?
    管辖恒定原则适用于民事诉讼,恒定管辖的情形是指法院对某个民事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恒定。管辖恒定的意义:保持诉讼的安定性。诉讼的不安定性必然导致当事人的讼累和司法资源不必要的耗费。主要是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诉讼过程中据以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受影响。具体说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以及起诉后行政区域的变更均不能引起管辖权的变化。1、诉讼标的额的变化;2、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3、法院辖区的变化(因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发生以上三种情形都不会引起法院管辖权的变化,以原法院为准。一、管辖权异议主体的具体范围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理由如下:首先,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将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定为被告
    2023-06-22
    79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和涉外纠纷诉讼中如何规定协议管辖权
    民事诉讼和涉外纠纷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涉外合同或涉外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方式选择与纠纷实际相关地的法院管辖权协定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指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除发生在境外,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在境外。具有这些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是涉外民事诉讼。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有专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关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其他有关规定。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解除发生在境外,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
    2023-05-07
    337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制度与规则
    该规定表明,涉外合同纠纷在中国境内发生时,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无权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地方的法院进行管辖。而对于在中国境内履行的涉外合同诉讼,则由中国法院进行管辖,当事人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进行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根据素材,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仲裁裁决管辖规则是国际仲裁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该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为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将仲裁裁决提交给仲裁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该裁决将直接由该法院管辖。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没
    2023-08-25
    167人看过
  • 涉外民事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到底归谁
    我国为了更好更高效地对民事诉讼纠纷进行解决,因此,会对各类民事诉讼纠纷进行分类,不同的民事诉讼纠纷可能会归不同的法院进行管辖。影响管辖法院的因素有很多,除了当事人的归属地以外,还有别的因素。那么,涉外民事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到底归谁?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作了如下规定: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争议有一定的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选择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
    2023-06-02
    7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行使管辖权联系因素而形成的原则。具体说,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或诉讼标的物、或产生争执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如其中有一个因素存在于一国境内或发生于一国境内,该国就取得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在这个原则中,通常是以被告的住所地为行使管辖权的根据,这就是“以原就被”的原则。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谓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公民为被告时,如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该法第237条的规定,上述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民事诉讼,同样也是我国法院行使涉外民事管辖权的根据。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什么样的涉外
    2023-08-06
    78人看过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范围。(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一)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
    2023-06-05
    379人看过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如何规定地域管辖问题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2023-06-12
    306人看过
  • 涉外诉讼原则分析
    涉外诉讼的原则有:1、任何属于中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经中国法院依法审查和承认,才能在中国领域产生法律效力;2、适用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中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的规定,适用与国内法有冲突的公约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3、司法豁免原则。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应当按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和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4、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中国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5、当事人民法院应当提供统一的语言审理。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的有哪些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具体如下:原则上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2023-07-04
    179人看过
  • 理解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
    1、民事诉讼中:(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2、行政诉讼中:(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2023-07-05
    166人看过
  • 指导刑事诉讼管辖原则的准则
    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管辖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2、属人管辖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3、保护管辖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4、普遍管辖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我国刑事诉讼管辖原则(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023-07-16
    273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具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和诉讼能力。第二,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人民法院享有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民事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民事诉讼义务。不得因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而歧视或给予特殊照顾。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2023-05-07
    459人看过
  • 涉外婚姻在国内诉讼离婚,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原则
    涉外婚姻在国内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是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包括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衔者),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有什么原则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时,根据“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
    2023-06-2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

    #涉外合同
    相关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原则有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6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争议是在中华人民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
    •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管辖权的问题,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需要看什么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处理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应遵循的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同时,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即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的住所、财产、诉讼标的物、产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其中有一个因
    •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 诉讼管辖的规定有: 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 2、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3、应诉管辖。 4、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