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核实的相关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1:39 240 人看过

2017年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大城市50万以上1.5~30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小城市20万以下0.9~18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2%0.6~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费分摊内容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2、非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3、其他类型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其他类型项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三)占地总面积为可转让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之和,不包括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对于独立占地的不同类型房
    2023-02-21
    444人看过
  • 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城镇土地采集信息的难度也是导致税收工作难以准确进行的一个关键因素之一,而本省规定的土地使用税条例有的时候也能够对国地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起到一定的作用。就像是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不仅有江西当地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其他的内容还包括免税范围,免费的操作流程等。江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下称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1、凡纳税人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2、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文件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征
    2023-04-13
    4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
    对于土地的使用方法也各有千秋,如各种企业的商业用地,还有我们目前发达的铁路用地,以及房产用地等等,相关法律对这些不同使用类型的土地也有某些规定,但对于土地使用者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有哪些内容,今天就为您解决心中的疑惑。土地使用税税费减免的政策(一)基本规定1、业务概述: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2、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二)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1、业务概
    2023-04-19
    427人看过
  • 铁路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哪些内容
    1、铁路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
    2023-04-27
    348人看过
  • 浙江,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试点工作目标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省地税局成立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方案落实、成效评估等工作。有关试点地要成立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本级政府负责人担任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组长,财政、发改、经信、地税、国税、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省地税局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试点地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及时上报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发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实施。省地税局和试点地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具体工作方案。三、总体实施步骤(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试点地人民政府在省政府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具体参照浙政发[2007]50号文件),通过调
    2023-02-24
    296人看过
  • 土地流转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流转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地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
    2023-04-30
    215人看过
  • 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
    根据规定国家对于土地是有一定的管理制度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随意买卖的,国家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土地实施管理,严禁他人占有。一、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并不拥有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不能进行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集体土地可以卖吗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首先,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其次,土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集体土地本身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我国存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再次,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交易主
    2023-03-22
    321人看过
  • 厂区内生活用地免土地使用税,哪些土地税免交使用税
    一、厂区内生活用地免土地使用税吗一般来说是不免土地使用税的,但具体也要根据情况来看,如果是在相关政策中的企业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二、哪些土地税免交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
    2023-02-24
    112人看过
  • 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相关内容的是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一、如何判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判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据是: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依据判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二、土地预审有什么作用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具体说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加强了建设用地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了
    2023-03-12
    214人看过
  • 如何核算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根据税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纳税人可以采取代扣代缴或者摊销的方式来处理城市土地使用税。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应设置“管理费”、“应交税费——城市土地使用税应交额”、“预提费用”和“预提费用”等科目。具体核算如下:(1)企业采用代扣代缴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核算时,企业按月提取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代扣代缴费用”账户;定期纳税时,借记“代扣代缴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据测算,企业每月应提取6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半年缴纳一次。其会计分录如下:①每月代扣代缴城市土地使用税时借款:管理费用-城市土地使用税6000借款:代扣代缴费用6000②定期报送城市土地使用税时借款:应交税金-城市土地使用税36000贷款:银行存款3.6万③结转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款:结转城镇
    2023-05-08
    69人看过
  • 相关补充土地管理法律内容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
    2023-06-27
    381人看过
  •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下列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二)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三)外环线以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建制镇政府所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建制镇政府所在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区政府征求市税务局意见后确定。免征、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五个纳税等级:(一)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二)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三)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五级。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第四条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如下: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0
    2023-03-24
    431人看过
  • 享有土地使用权利者需缴相关税收
    日前,上海财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通知表明,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2023-06-05
    225人看过
  • 关于新疆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8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情况公告如下: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每年审批一次,并办理减免税手续,期限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实施〈区地税系统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财税发〔2010〕226号)有关规定办理实施。二是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核定。三是国家鼓励扶持产业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的鼓励类别执行。4社会公益是指下列非营利项目。(一)救灾、扶贫、助残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其他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公益事业。(5)严重亏损是指纳税人的年销售(收入)利润率连续两年低于-20
    2023-05-08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广东省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依据《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 第五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广州市为五角至十元; 汕头、湛江、韶关、佛山、江门、茂名、珠海市为四角至八元; 惠州、肇庆、梅州、中山、东莞、清运、阳江、河源、汕尾、潮州市为三角至六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工区)为二角至四元。 第六条为平衡税
    • 耕地土地使用权证更换相关内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耕地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需要更换的,需要更换的情况是转让或者证件更新,办理时间一般根据转让时间或者国家政策进行确定,由土地使用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 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计算公式,实际用途使用的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土地使用税怎么算,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6元至12元。省、
    • 土地使用权核算内容具体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6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其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如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 房地产公司土地未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的相关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0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是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条件,但转让时,除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外,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