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对象应该把握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43:44 447 人看过

根据《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和保险部第十七号令《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有下列条件的职工:一是有过伤或者受过伤的事实,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

三是有相关的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各种形式和不同期间为对象在工伤认定方面,要把握以下几点:

(1)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

(2)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其从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三)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造成童工伤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无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将直接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处理,(二)劳动者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的;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四)因执行职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六)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向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的证明;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九)曾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医疗机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脚扭伤如何报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的对象有什么
    很多劳动者对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不清楚的,工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而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一旦认定为工伤,公司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要是工作的时候脚扭伤需要报工伤吗?脚扭伤如何报工伤保险呢在工作中扭伤脚是属于工伤的。在工作中扭伤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所以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
    2023-03-01
    420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
    2023-03-21
    421人看过
  • 十级工伤认定书的颁发对象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会有三份,会送达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一份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吗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哪些作用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
    2023-04-28
    482人看过
  • 对于不予认定工伤的规定,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工伤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起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一、哪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这些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3、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二、工伤认定撤销需要什么手续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三、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下列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023-03-27
    483人看过
  • 不满工伤认定结果该怎么应对
    一、不满工伤认定结果该怎么应对不服工伤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在我国不做工伤认定算工伤吗在我国不做工伤认定不算工伤。工伤不做认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
    2023-07-31
    471人看过
  • 认定扒窃要把握四点
    对扒窃的研究,始于犯罪学和侦查学领域,原来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扒窃入刑后,原本的治安处罚行为上升为犯罪,突出了刑法的惩罚性。刑法意义上的扒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至于何为情节严重,要结合扒窃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考量。扒窃特征的界定。扒窃与普通盗窃行为的区别在于:一是发生在公共场所;二是所窃取的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行为之单独列出并予以严惩是因为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和人员的不特定性,扒窃他人财物除了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外,更使公民感到人人自危从而降低社会安全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身携带是持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现实支配的一种。因此,随身携带应以人身依附性或人身控制性为必要。罪与非罪的认定。扒窃入刑实际是为了加强对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而规定的,兼有保护人
    2023-06-11
    435人看过
  • 购房时应把握什么原则
    决定购房时应把握什么原则?购房时机成熟了,在决定购买期房或现房时应当把握如下几点原则:(1)选择好开发商。首先须了解所选择的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其次须了解所选开发商的一切证件是否齐备,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预售商品房许可证、规划定点文和开工单等是否一一齐全;最后了解所需住房周边的社区环境。(2)立足于自己的经济实力。如购房者的经济实力较强,选择现房就较合适,因为现房的价格虽然较期房高一些,但购房者可以亲眼目睹所购住房的质量,户型的设计及其配套设施、小区的环境等;如购房者的经济实力不够宽裕,即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又想留一部分资金投资其他方面,那么选择分期付款,买期房较划算。这样,购房者只需交付首期房款即可预定购房,其余的购房款可在投资取得收益时再分期付清。(3)规避风险性。选择现房的价格虽然高,但房已建成,购
    2023-06-10
    265人看过
  • 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应把握三点
    第一,劳动者有离开企业且在规定时限内不愿回企业的主观意愿;第二,未履行相关手续或虽履行了手续但未经企业批准;第三,超过规定的时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均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以自动离职为由扣押工资合理吗不合理,但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没有提前通知公司,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扣除你一部分的工资,但应适当。二、自动离职与辞职的区别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
    2023-04-10
    176人看过
  • 认定以借为名的贿赂案件应把握三点
    实践中,界定名借实贿类案件是否构成行、受贿罪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收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出借方谋取利益名借实贿是行受贿犯罪手段之一,所以,名借实贿案件仍然符合行受贿犯罪的本质属性——权钱交易。双方的行为与收受方的职务必然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收受方利用职务之便为出借方谋取特定的利益是借的前提或基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三者缺一不可。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可分为已实现和未实现两种:为他人谋取利益已实现的,应着重查清行贿人如何利用职务予以落实、谋取的是什么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未实现的则要查清双方是否形成了为行贿人谋利的合意,即查清行贿人如何提出要求,受贿人是否答应,这种合意的形成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重点围绕双方在业务上或工作上的特殊关系调查取证。(二)是否存在再生证据并加以
    2023-04-25
    452人看过
  • 怎样把握自首情节的认定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
    2023-03-16
    150人看过
  • 职工认定工伤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注意事项有: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一、车祸后工伤需要哪些材料个人申报工伤需要材料:1、工伤认定的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交通事故认定书。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5、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工伤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吗可以。工伤的认定还有工伤的鉴定在工伤发生之后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帮助员工办理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的。员工自己也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
    2023-03-29
    396人看过
  • 掌握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
    工伤认定情况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的三工情况是什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
    2023-07-03
    6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已到期,工伤职工应该如何应对?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如果工伤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就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并且还在受理期限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相关的申请。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和劳动保护部门应该要受理并且还要承认超期的申请。《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申请工伤需要注意
    2023-07-01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如何把握工伤认定对象的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
    • 实践中应该如何把握工伤认定的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实践中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的对象包括哪些,工伤认定的认定对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部第17号令《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一是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三是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
    • 认定专利侵权应把握的两个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
      认定专利侵权应把握的两个原则: 1.等同原则,等同原则是为了防止被控侵权人逃避侵权,公平地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创立的。 2.多余指定原则,多余指定原则,是指专利权人将某些非必要技术特征写进了独立权利要求中,为了不至于对专利权人显失公平,在判定专利侵权时,对这些非必要技术特征予以排除,不再考虑。
    • 工伤鉴定对象应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