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31:55 148 人看过

军是某建筑工程公司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是一名塔吊司机,1998年2月,建军在一施工工地作业时发生工伤事故,被送入急救中心住院治疗,出院后他又在多家医院治疗。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均为七级伤残,丧失部分工作与生活能力。

现建军除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其医药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等,还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负责为其安排工作。但该建筑公司称公司因用工情况发生变化,且认为建军的伤口已愈合,伤情基本稳定,欲解除与建军的劳动合同关系,通知其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及结算领款手续。建军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公司与建军就解除劳动关系已达成一致,故裁决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金、工伤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及返乡路费共计4万元。建军不服此仲裁裁决,要到法院讨个说法。

经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查明,建军为该建筑工程公司招收的农民合同工,合同期限自1998年1月起至2002年1月止。合同签订后,建军一直在该公司工作。1998年的春天因塔吊在作业中大钩绳跳槽,致使变幅小车钢丝绳拉断,建军的左胸和脖子挤在变幅小车及大臂横梁之间,挤压胸部伴昏迷,当时呼吸停止,经现场抢救于4分钟后恢复呼吸、急送医院,诊断为胸部挤压伤、双肺挫伤、双侧吸入性肺炎、脑水肿、声带麻痹及多处骨折,经抢救脱离危险。

从1998年年初至1999年4月,建军又先后在友谊医院等八家医院治疗及检查,公司为他报销了住院费用。同年9月,北京市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建军作出了七级伤残的鉴定结论。第二天,该公司就通知建军解除劳动合同,但他走到公司办理结算手续。1999年2月,建军申请劳动仲裁,年底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还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伤残为20个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建筑公司与建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为其安排工作,按标准支付建军相应的工资、医药补助费及伤残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各种原因所致肺部疾患造成下列情况:(1)平路步行100米即气短(2)阻塞性通气功能减退:一秒钟用力呼气量占预计值(3)限制性通气功能减退:肺活量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心功能Ⅱ级指:静息时无不适,但稍重于日常生活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心绞痛。4、中度肝功能损害指肝硬化造成的肝功能损害。化验室指标为血浆白蛋白6秒);临床表现无或少量腹水,治疗后消失,肝性脑病症状较轻。5、慢性肾功能不全先代偿期表现为:肌酐清除率20毫克/分升,血肌酐>2毫克/分升;临床表现为乏
    2023-02-28
    97人看过
  • 关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
    2023-06-14
    247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与残疾赔偿金的关系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赔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伤残等级就得赔偿20年,因此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是一样的。其实,从条文含义就可以看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赔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2023-03-22
    444人看过
  • 因病或非因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能否办理退休、退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职手续。
    2023-06-09
    93人看过
  •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叫什么权利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叫物质帮划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努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保障残废军人生活、优抚军烈属,以及帮助残疾人。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什么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宪法。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作用: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有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
    2023-08-09
    212人看过
  •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这里的负伤指非因公负伤。对患病或者负伤,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劳动者有一定的治疗期。例如,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21条的规定,企业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职工,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上述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满。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
    2023-03-30
    127人看过
  •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
    2023-03-29
    219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2023-04-22
    61人看过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适用范围
    2002年4月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参见: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日期:2002年4月5日
    2023-04-23
    134人看过
  • 职业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难与共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
    2023-02-26
    340人看过
  • 职业病或受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可否随意辞退?
    员工因病无法继续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无法继续工作可解除劳务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等补贴,一至四级应退出岗位,予以退休待遇。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并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工伤的员工可以辞退吗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19
    69人看过
  •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方式及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
    2024-05-05
    189人看过
  • 白血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丧失劳动力分三种:1、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3、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一)各种原因造成脊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弯曲消失,全部脊柱曲伸、旋转功能严重障碍,活动范围丧失90%.(二)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三)各种原因造成的椎管狭窄经手术治疗不能恢复,造成双肢体功能严重障碍,肌力3级以下(含3级),经电生理证实者。(四)双手掌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五)肩、肘、腕关节两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双髋或双膝关节或两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消失。(六)一侧下肢经髋关节解脱者。(七)双足或双踝关节畸形伴功能严
    2023-07-16
    279人看过
  • 被派遣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如何处理
    根据《福建省被派遣劳动者工伤保险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其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所在用工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务派遣单位如实提供受伤经过简述,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派遣劳动者所在用工单位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或未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受伤经过简述的,在此期间符合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所在的用工单位承担。
    2023-06-05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确认劳动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享受调岗,而是向企业申请安排适当工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 劳动者因工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享受调岗,而是向企业申请安排适当工作。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如何终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
    • 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是否应该工伤保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
    •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退职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你如果有购买养老保险,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