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保全执行期限大约一年到三年,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也可以解释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作出判决之前,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或者禁止当事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的临时措施。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有什么
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
探究执行保全案件时效期限的法律规定?
71人看过
-
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
417人看过
-
期货案件审判财产保全和执行
21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案件有执行期限吗?
334人看过
-
长期未结案件执行期限届满的处理办法
323人看过
-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439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审理案件的时间和执行期限?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30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
-
执行案件有不在执行的期限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非诉讼的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当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还需延长的,须逐级报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有: 1、公告送执行达法律文书的期间 2、暂缓执行的期间 3、中止执行的期间 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①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
-
行政执法办理办案期限为多久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081、受理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 2、对特殊情况现场立案案件的立案报告补办手续时限:现场立案起3日内; 3、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合议之后处,罚决定前; 5、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当场交付; 6、当事人不在场时交付处罚决定书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
-
执行案件保全费收取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6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