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款挪用者是否已经逃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55:25 366 人看过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已经超出了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条的规定,携款潜逃说明被告人的犯罪目的不再是挪用,而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的,没有了归还公共财物的可能,此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就构成了贪污罪,应该按照贪污罪论处。

如何认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罪

携带不能仅指随身带着,即不能简单理解为款物在行为人的身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到此公款。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目的相关文章
  • 挪用公款潜逃要如何认定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可以推断出其具有非法占有共有财产的目的,自然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怎么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如下: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既包括主观上不想还,也包括客观上无力退还。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以后由于客观原因缺乏偿还能力,无法归还亦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以贪污罪论处。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
    2023-06-28
    1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潜逃罪
    认定挪用公款罪可以依据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一、挪用资金10万判刑多少挪用资金10万的判刑:一般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
    2023-06-20
    92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需要看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除法定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则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
    2023-04-17
    407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需要看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除法定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则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
    2023-06-03
    17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
    2023-05-01
    248人看过
  •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
    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一、如何理解携带、公款等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潜伏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隐藏起来,不为别人所知自己所处的位置;逃跑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从甲地逃到乙地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与潜逃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
    2023-04-05
    22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犯罪目的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挪用公款潜逃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5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 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1、挪用公款潜逃要注意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占用公款的主观意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则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携带的挪用款,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若是客观上无力归还的,则定挪用公款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 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定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 如何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7
      挪用公款行为的认定需要看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除法定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则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
    • 如何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