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9:31:11
446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执行本条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会计事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依照权限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制定会计工作管理办法;
(三)对会计账簿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的管理工作,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条例
479人看过
-
黑龙江省旧货业治安管理条例
367人看过
-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补充规定
465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旧货业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66人看过
-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细则
125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
8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电算化
最新文章
#会计电算化
相关咨询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0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3因国家安全、重大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实施无线电管制的,由省人民政府和军区批准,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军区电磁频谱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备案。实施无线电管制时,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管制区域内使用频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管制命令。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6因国家安全、重大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实施无线电管制的,由省人民政府和军区批准,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军区电磁频谱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备案。实施无线电管制时,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区域内使用频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管制命令。
-
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8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5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9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做好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用于防治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的设施、设备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