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21:42 310 人看过

一、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无费用。

二、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

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

三、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一、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是否收费:不收费二、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公租房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发区、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员工。三、河池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
    2023-05-18
    338人看过
  • 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一、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受理条件有哪些1、材料齐全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柳州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三、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
    2023-05-18
    353人看过
  • 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一、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需要什么材料身份证南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单申请人家庭共住成员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广西区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信息表》《广西区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审查表》二、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
    2023-05-18
    264人看过
  • 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2023-05-18
    162人看过
  • 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是否收费
    一、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是否收费不收费二、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条件①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②持有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③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④家庭成员名下无汽车、无非居住类房屋、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股东;⑤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⑥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三、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四、常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依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第二十三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
    2023-05-13
    296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是否收费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是否收费办理费用:免费。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
    2023-05-1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广西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三楼房改管理中心 二、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在崇左市天等县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无轿车职工,有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稳定就业满一年以上纸质证明一份。 三
    • 南宁市公租房租金收费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公租房租金标准,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公租房的月租金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各地的标准不同。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2、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各地廉租房的价格大都是1元/平米/月,公租房租金一般高于廉租房而又低于商品房的出租。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
    • 公房承租人资格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公房承租人资格,如何认定 1、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2、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 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
    • 南宁公租房难申请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首先你需要满足条件。公租房不需要缴纳社保。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确定承租人或者变更承租人的资格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