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之后的债务怎么还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01:49:31 188 人看过

当公司陷入经济困境并最终宣告破产后,其债务偿还事宜往往会遵循特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将优先用于清理与破产有关的必要费用及其他有益负债。

在这之后,剩余资产将依据以下特定顺位进行偿还:

1.对破产企业所有员工应付之薪资、以及他们所需的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

2.破产企业拖欠的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3.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第一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务款项;

4.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位的清偿需求,则需按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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