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怎么解决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8 22:38:12 490 人看过

解决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的方法是:预购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合同履行,预售方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未提供担保也未恢复履行能力,但仍要求预购房履行合同的,预购方可予以拒绝,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追究购售方的违约责任。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怎么解决呢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有哪些常见的原因
    预售商品房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有: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纠纷;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纠纷;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引起的纠纷;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纠纷等。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解决:中止履行合同。在有权暂停合同履行的同时,预购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给予预售方合理的期限,以恢复其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合理期限不得超过30天,通知可以口头或书面。在合理期限内,预售方未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要求预购房屋履行合同,预购方可拒绝。预售方应预购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消除不安抗辩权,预购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预售方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不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当,可以根据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终止合同,追究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
    2023-07-28
    205人看过
  • 产生预售商品房纠纷原因有哪些
    发生预售商品房纠纷、产生诉讼的主要原因是法律规定不完善。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立法集分散性、地方性、单一性、冲突性、落后性为一体,全国范围内没有完善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民法典方面的规定不完善,各地有关的条例非常简单而且大多相互矛盾,加之行政管理职能薄弱,导致司法实践中商品房预售纠纷大量发生。随着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解决和预防上述纠纷需要动用较多的民法典理论知识,而我国尚无完备的民法典,现行法律只侧重于从合同及管理的角度集中规范预售商品房交易关系。学术界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中的物权问题探讨也很少,导致在实务中处理纠纷时存在着很大争议。同时还存在着市场因素和买房人主观原因对买房人法律地位的制约。其次,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在市场机制不成熟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受供求关系不正常、资本市场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商品房预售不仅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融资手段,也成为目前房地产市场最常见的流
    2023-05-08
    184人看过
  • 房产纠纷怎样解决,怎样预防房产纠纷
    一、房产纠纷怎样解决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怎样预防房产纠
    2023-02-09
    299人看过
  • 商品房纠纷解决释怎么办
    在房地产相关纠纷处理过程中,您享有直接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以某一特定房屋为标的物而产生的各类诉讼案件,例如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以及涉及土地资源领域的各类案件,诸如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以及针对侵犯财产权益所引发的诉讼纠纷,比如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等情况,都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然而,为了有效地解决争议,当事人亦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多种途径进行协商,其中比较常见的方式包括调解和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9
    166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怎么有效避免纠纷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
    2023-04-16
    24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产权问题研究:最新解决方案
    本文介绍了预售商品房产权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抵押房屋、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出售房屋。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原文:预售商品房产权缺陷如下: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抵押的;出卖人将预售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出售的。改写:以下是预售商品房产权存在的问题:缺乏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抵押房屋;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出售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重要依据,其发放和管理具有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并在取得许可后,向购买人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在实践中,部分房地
    2023-11-09
    39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按揭纠纷解除合同的认定
    房地产价值巨大,不应轻易解除合同,使购房者能够转嫁市场风险。同时合同解除后,亦可能使经合法登记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按揭银行的利益遭受损失。考虑到其标的物价值大,影响大,涉及当事人复杂,各方利益重叠,标的物又成抵押标的,对于涉及按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轻易解除。但也有人认为,应参照香港法律,存在按揭合同的购房合同不经银行同意不得解除,这在外资银行中是一种普遍看法。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英美法中,按揭是转让所有权的担保,在未清偿完债务前,与所有权有关的一切不动产权益都属银行,发生诉讼时银行是以房地产所有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未经银行同意当然不能解除合同,使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我国的按揭实质上是抵押担保,开发商享有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在预售登记后购房人享有房屋的期待所有权,这两种权利共同指向的标的物同为按揭合同中的抵押标的物,开发商、购房人同意将该标的物抵押给按揭银行,同意按揭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共同作
    2023-03-20
    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2023-06-10
    43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纠纷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于那些违反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五十八条规定,在未经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商品房预售的行为,将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依法下令终止其预售活动,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依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在未获得营业执照的前提下擅自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行为,也将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打击,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业务活动,并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此外,第七十条明确指出,任何无法律、法规依据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将被上级机关责令退还所收取的款项,情节严重者,还会被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最后,第七十一条强调了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如果他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
    2024-04-29
    235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商品房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针对无房产证房屋交易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双方可选择采取和解或调解等方式来妥善处理。然而,若双方均不愿意寻求和解或调解以解决争议,或者虽进行了努力但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他们便可依据房屋买卖纠纷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亦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08
    416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转让人必须要有登记备案和转让合同的商品房才能够进行转让。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已经付完预售商品房的总价款等等。一、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等等。二、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
    2023-07-22
    40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纠纷怎么处理
    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双方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守约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暂停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如违约方未能在收到终止履行通知后提供有效担保,或者未能恢复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状况,然而依然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执行原定的合同条款,那么守约方有权拒绝违约方提出的请求,并且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
    2024-07-28
    315人看过
  • 预售房房产纠纷处理:应如何依法解决
    一、预售房房产纠纷处理:应如何依法解决对于预售商品房所引发的纠纷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若双方在合同中对争议事项有所明确约定,则应按照约定履行;(2)如未能达成约定的情况下,则优先考虑以协商形式解决问题;(3)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则可依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4)若调解失败,当事人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5)除了上述途径外,如当事人已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存在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机构介入仲裁程序;(6)针对特殊情况的,该类行为人可不经调解环节而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7)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预售房合同上显
    2024-07-18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生产企业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5
      1、部分产权纠纷。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2、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经营的商社纠纷。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3、共同建设的商社纠纷。因为联合住宅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价格,所以最终买家不能拿到住宅生产票。4、改建房屋纠纷。一些企业和公司装修自己的办公大楼,改造销售,不能拿到商社的生产票。5、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
    • 商品房预售价格纠纷解决应坚持什么原则答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7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价格纠纷解决应坚持以下原则: 1、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 2、应当坚持情势变更原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政策的变化、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变更而引
    • 常见的商品房预售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已经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因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出现房地产开
    • 预售商品房产生纠纷赔偿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8
      1、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行为人可以不经过调解就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解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6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