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涉台协议自愿离婚登记的机关
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
2、办理涉台离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办理涉台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台胞应提供第
(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资料外,还应提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及提供本人的有效台胞通行证、身份证。
3、办理涉台胞协议自愿离婚,如果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大陆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该申请。
二、涉台胞诉讼离婚登记
1、涉台诉讼离婚登记
双方若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或虽能达成协议,但一方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协议自愿离婚事宜,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一途。
2、涉台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
(1)台湾同胞与同大陆居民一方要求离婚,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大陆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台胞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大陆居民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涉台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以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下列三类案件,均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大陆居民一方要求与台胞离婚的案件;
乙、大陆一方与台胞离婚后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或者双方分别在大陆和台湾再婚的,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大陆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的案件;
丙、回大陆定居的一方要求与在台胞离婚的案件。
(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三、涉台诉讼离婚提供的证据效力相关规定
1、如果涉台婚姻的当事人的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办理,当事人在内地提起诉讼离婚的,对来自台湾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
2、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在大陆无住所的台湾地区当事人从台湾地区寄交或者托交的有关诉讼材料,应当经台湾当地的公证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民间组织、律师出具证明,个人可以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3、台湾地区诉讼文书认定的事实对大陆地区法院一般不具有预决的效力。但当事人对已为人民法院认可的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无需举证。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判决所确认的事实的,则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
涉港澳台胞协议离婚的办理,涉港澳台胞诉讼离婚的办理
61人看过
-
涉台离婚案
480人看过
-
涉外离婚在大陆公民与港澳台之间的办理方法
86人看过
-
港澳台涉外离婚对大陆公民的办理方式
150人看过
-
异地是否可办理离婚事宜
263人看过
-
涉外结婚登记事宜
93人看过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
办理离婚事宜涉外离婚流程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一)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二)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三)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涉外离婚程序:
-
-
涉台离婚公证比对的处理方法如何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1993年两岸海协会、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规定,中国公证协会或有关省市区公证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分别为两岸公证书相互联系的主体。台湾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副本将通过两岸两会寄至有关省市区公证协会。相关人士表示,林女士不需再去查询海协会办事机构,只要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公证书正本原件到福建省公证协会申请比对即可。 具体办理程序为,先查询台湾地区公证书副本是否已寄达。台湾寄往大陆的
-
涉外婚姻离婚事宜在什么地方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1、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如果双方适用的是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针对涉外婚姻,由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即可。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
-
涉台离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7涉台离婚,同涉外离婚一样,如果和对方联系不上,或者对方不配合离婚的话,只有起诉离婚,由于各种法律文书都需要通过逐级提交并通过外交部送达,所以诉讼程序的时间很长,1年或者2年都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有的法院担心影响年底的结案率而采取拒绝立案的违法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对于原告,在做好心理准备的同时更要放平心态,一步步想办法,据我所知,市内的法院对此立案还是比较痛快的,你可以尝试一下。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