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同性聚众淫乱犯什么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0 08:31:19 283 人看过

一、女子同性聚众淫乱犯什么罪

所谓同性恋聚众淫乱罪,即是一种公开蔑视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规范,蓄意召集众多男女人群体从事色情淫秽行为的犯罪行为。

倘若被判定犯有此等聚众淫乱罪行,通常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

任何年龄在十六岁以上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所侵害的主要是公共秩序这一重要的法益。

同性恋群体若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确实存在构成聚众淫乱罪的可能性。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聚众淫乱罪怎么判定

若想准确地断定某个行为是否属于聚众淫乱罪,应当首先明确其所侵扰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共同遵守的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良好风尚;

在实际情况中,具体表现为一群人以聚集形式从事令人不齿的性行为活动;最后,作为犯罪的主体条件,该罪名的适用对象是任何年龄段已达16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样方能构成此种犯罪。

从主观层面来看,罪犯必须抱有直接的、明显的恶意,他们的目的仅仅是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来破坏公共秩序,以期获得低级趣味的感官刺激,最终达到他们个人精神世界里某种程度的满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上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
    2023-06-03
    278人看过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特征。从主观方面看,虽然行为人嫖娼具有寻求下流无耻精神刺激的主观动机,但对于其他聚在一起共同向行为人卖淫的多名妇女而言则不是有此动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营利。从客观方面看,本罪多表现为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乱交、滥交的淫乱行为,具有行为对象的非专一性特征。而多名妇女共向行为人卖淫行为,由其主观动机、目的决定了他们之间并非是聚在一起进行乱交、滥交的淫乱行为,因而不具有本罪淫乱的特征。综上分析,对多名
    2023-02-24
    425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啥意思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婬乱罪界定方法如下:1、聚众进行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1、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两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2)聚众淫乱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3)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的淫乱活动,以卖淫嫖娼为内容,因此限于男女之间的性行为。而本罪不具有卖淫嫖娼的成分,淫乱活动并不限于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2、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界限。两罪侵犯的同类客体都为社会管
    2023-08-09
    187人看过
  • 同时嫖娼二名卖淫女构成聚众淫乱罪吗
    同时嫖娼二名卖淫女,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因为只有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才会以聚众淫乱罪进行立案侦查。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1)聚众行为;(2)淫乱行为。3、犯罪主体。聚众淫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淫乱罪;4、主观方面。聚众淫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一、如何正确认定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一)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
    2023-06-19
    219人看过
  • 聚众淫乱与引诱幼女卖淫有什么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两罪的区别在于:(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幼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幼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刺激被引诱者的性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构成聚众淫乱的客观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通过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
    2023-02-22
    227人看过
  • 法律上聚众淫乱是个什么罪
    是刑事案件。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一、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认定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并提供场所聚众淫乱的,则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二、聚众淫乱罪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
    2023-04-05
    436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可以缓刑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聚众淫乱罪可以缓刑么在理论上而言,所有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行为都有资格申请缓刑。然而,缓刑适用存在若干限定条件,以下为主要内容:首先,犯罪行为被判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次,罪犯需要确实展现出良好的悔过表现,而且法院认为暂时不对其施加原定刑罚亦无碍于社会安全;最后,罪犯不得属于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只要犯罪分子被判定处以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便有机会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
    2024-07-29
    223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怎么惩罚,聚众淫乱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聚众淫乱罪怎么惩罚聚众淫乱罪的惩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二、聚众淫乱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聚众淫乱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
    2023-06-25
    316人看过
  • 哪些是聚众淫乱罪的集中犯罪
    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聚众淫乱罪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罪名,而且所存在的法律条款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强奸是属于有强迫有胁迫的情形在里面,而对于聚众淫乱双方都可以是属于自愿的行为,从而人数也比较多,所以,在处罚的时
    2023-08-16
    289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的自愿性质如何界定?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自愿且没有金钱交易算聚众淫乱罪。我国刑法对聚众淫乱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聚众淫乱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规、纪律和社会公德,公然聚集男女多人,实施了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触犯了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聚众淫乱罪的具体量刑标准聚众淫乱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需要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7-01
    422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存在探究
    法律综合知识
    南京聚众淫乱案,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讨论,是因为有人觉得对于这一罪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社会越来越开放,对于私人的事情,法律是不该强加干涉的,虽聚众淫乱,但是却没有受害人,故而这个罪名到了该废止的时候了。与此同时,对于这一罪名该继续存在的赞同者们也有支持的看法,认为无论怎么说,社会目前仍然需要这一罪名。共同秩序的保障、善良风俗风化的维持和人类羞耻心的维护都使得这一罪名有存在的必要,并且,若在这一时刻废除了这一罪名,那带来的影响可不小,不再规范这一行为,那么便会使得这一行为猖狂得不可收拾。对于这一争论,究其根底,笔者认为是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界限的划分争论。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中国古代法就有礼法融合,法律思想儒家化的特征,周公制礼使得亲亲尊尊的礼治思想影响深远,也由此使得法律与道德关系紧紧联系,密不可分。出礼则入刑,在当时可谓是融会到法的最本质理论当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的逐步加深,才使得
    2023-02-28
    33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判定依据
    刑事责任能力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如何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
    2023-07-07
    217人看过
  • 聚众淫乱犯罪行为的刑罚规定
    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犯本罪首要分子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引诱未成年犯罪的,会被加重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1、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
    2023-07-21
    219人看过
  • 嫖娼和聚众淫乱
    嫖娼和聚众淫乱的区别如下:1、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2、聚众淫乱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了提供卖淫场所,而嫖娼的主观故意在于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并不在于促成他人卖淫。聚众婬乱罪界定方法如下:1、聚众进行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1、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两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2)聚众淫
    2023-08-08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多名男性聚众淫乱的行为能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上述是聚众淫乱罪的法律规定,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公众的性羞耻心,根据你的描述在其暂住处淫乱我觉得不属聚众淫乱罪,只是聚众淫乱行为。
    • 什么是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顾名思义,聚众淫乱罪就是聚集了多人在一起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容留卖淫罪就是提供场所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
    • 聚众淫乱犯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4-22
      聚众淫乱犯法。聚众淫乱构成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从重处罚。聚众淫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聚众淫乱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聚众淫乱罪中的淫乱罪特征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并不限于男女异性之间。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聚众淫乱罪,可见从理论上聚众淫乱罪的众人并不必然以同时含有男女二性为必要。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的行为。 (2)须是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行为。 (3)须为违反善良性
    • 怎么判断犯了聚众淫乱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3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处罚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 2.侵犯的客体应是公共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