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强制措施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7:02:29 404 人看过

监察法留置属于强制措施,我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一、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二、强制措施的特点

其主要特点有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犯相关文章
  • 什么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二、行政相对人面对行政强制的权利救济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一)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
    2023-04-24
    297人看过
  • 检察院和纪检委有什么区别
    检察院是执行法律的机关,是国家机关,管的只能是涉及违反法律的事情;纪检委是党的内部检察部门,只管党内的事情。因此两者权利不可比较。两者查处手段不同。两者处罚对象不同。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中央纪委是纪律检查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
    2023-03-23
    325人看过
  •  有没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拘留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就是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
    2023-11-02
    476人看过
  • 纪检委立案有什么程序
    纪检委立案后的程序如下: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3、立案后,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4、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5、公诉和判刑:是最后确定落马贪腐分子罪行的过程,官员贪腐案件的处理过程至此结束。一、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怎样进行申诉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申诉方法为:需要自己提出申诉,别人不可以代替,首先个人提出申诉书,说明申诉的事实和理由。上级机关接到个人申诉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档调查,对程序和事实上存在对党员处理不公
    2023-03-21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即时性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
    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限制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这是人们一般对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不加区分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即时强制是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实施的,其过程相对短暂,其程序也比较简单、甚至没有强制性程序,故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几乎可以等同于行政即时强制。但是在观念上,我们仍然可以将行政即时强制措施理解为行政即时强制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简称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一、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一是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
    2023-04-05
    239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少?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必须享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它又是一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时地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此,各国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采用均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
    2023-06-14
    11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措施,如果不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
    2023-06-15
    320人看过
  • 看守所强制措施是什么?
    一、看守所强制措施是什么?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使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4、拘留。是指公安、检察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时,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
    2023-06-06
    25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
    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2.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而引起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原因则是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行政强制措施类型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所不同,如根据使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执行性强制措施,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2.即时性强制措施,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
    2023-06-06
    329人看过
  • 委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利弊如何?
    行政强制措施不可以委托实施。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流程是什么(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其实现在的法律制度当中对即时强制的条款很少,只是规定了情况紧急的话,工作人
    2023-07-05
    157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解除强制措施保留三十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
    2023-06-25
    230人看过
  • 强制拆除属于什么措施
    1、行政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实现行政决定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一、三种违建可不拆有依据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二、强制拆除的流程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
    2023-02-25
    150人看过
  • 驾照强制措施记录对年检有影响吗
    1、以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对机动车驾驶证采取暂扣等强制措施的,如果强制措施未取消,对驾驶证换证有影响。2、如果取消强制措施,只有记录的,不影响驾驶证换证。3、法律依据:(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
    2023-02-28
    238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特点,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刑事强制措施特点刑事强制措施有如下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二、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大致如下:1.拘传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注意,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2.取保候审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要求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4.拘留在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5.逮捕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
    2023-06-2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犯
    词条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继续犯
    相关咨询
    • 纪检如何采取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如果是涉及公司集团上百万元的经济类案件,首先介入的是纪委。如果纪委经调查后认为需要司法介入的,会把案件的线索移交给公检法司,由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部门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在案件没有明朗之前,市委宣传部是不准任何媒体擅自报道的。纵然您有天大的本事,稿件送到受众最多的媒体记者那儿,媒体记者也只能把材料先保存着,等待市委宣传部的指示。什么时候媒体该介入,该介入多深,哪些内容可以报道,哪些
    • 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强制措施有什么不一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不同,方式不同,这里只列举主要的区别: 1、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取保候审适用于:(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遵守的规定更为严格。 4
    • 什么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采取什么措施才是强制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11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调解书的强制执行是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并且
    •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产生,有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 (1)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 (2)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