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31:52 393 人看过

意味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有:

1、保险合同性质的双重性。

2、保险事故的特定性。

3、保险期限的短时性。

4、保险费率的不确定性。

5、危险事故的可推断性。

种类有:

1、普通伤害保险合同。

2、人寿保险附加伤害条款。

3、意外伤害保险与疾病保险合一的综合保险。即广义的健康保险。

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体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

5、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6、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p>第一章保险对象</p>

<p>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p>

<p>第二章保险期限</p>

<p>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p>

<p>第三章保险金额</p>

<p>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p>

<p>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p>

<p>第四章保险责任</p>

<p>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p>

<p>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p>

<p>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p>

<p>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p>

<p>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p>

<p>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p>

<p>第五章除外责任</p>

<p>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p>

<p>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p>

<p>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p>

<p>3.战争或军事行动;</p>

<p>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p>

<p>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p>

<p>第六章保险费率</p>

<p>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p>

<p>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p>

<p>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p>

<p>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p>

<p>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p>

<p>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p>

<p>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p>

<p>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p>

<p>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p>

<p>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p>

<p>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p>

<p>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p>

<p>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p>

<p>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p>

<p>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p>

<p>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p>

<p>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p>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工作中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意外伤害,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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