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1:20:59 397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1)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

(3)管辖异议;

(4)终结诉讼;

(5)中止诉讼;

(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8)财产保全;

(9)先予执行;

(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对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和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除以上三类裁定之外的其他所有裁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一经宣布或者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效力包括哪些范围呢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但行政诉讼也有例外:一是中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2)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3)对人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
    2023-06-13
    54人看过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1、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2、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等四个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比照适用2015年3月15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有关赋
    2023-07-17
    207人看过
  • 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海关行政裁定适用范围是怎样的行政裁定适用于以下海关事务:1、进出口商品的归类;2、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3、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4、海关总署决定适用本办法的其他海关事务。二、海关行政裁定申请1.申请人申请人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申请。2.申请时间和方式(1)时间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者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2)方式一份申请只包含一项海关事务,申请人不得就同一项海关事务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海关提交行政裁定申请。3.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行政裁定的事项;(3)申请行政裁定的货物的具体情况;(4)预计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口岸;(5)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4.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的要求(1)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供足以说明申请事项的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图片、说明书、分
    2023-06-06
    141人看过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及效力
    城中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在生活中,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房产证是由地方政府颁发的,不是真正有效合法的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3-07-03
    218人看过
  • 法律效力的含义及范围
    一、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法律生效的范围(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时间和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律生效时间,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
    2023-04-16
    21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
    2023-04-02
    449人看过
  • 贿赂的法律界定及其适用范围?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正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介绍贿赂罪与贿赂罪区别首先,判断两者犯罪目的和动机。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其目的是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而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到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其次,判断行为人与贿赂双方的合意程度。如果行、受贿双方或一方本没有贿赂的意思,而因行为人的行为诱发了行贿、受贿的意图,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与行贿或受贿方合意程度明显,行为人构成了行贿或受贿的帮助犯。而如果行贿、受贿方本就有贿赂意图,行为人只是为行、受贿双方进行沟通、联系的或代为传递钱物,则应认定行为人与行、受贿人的合意
    2023-07-04
    330人看过
  • 合同效力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四类: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严重缺乏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赋予其法律效力;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由于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成立的合同是否生效尚未确定,必须补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补正的合同视为无效;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因重大误解而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效力的体现有哪些?根据网上相关资料整理可知,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
    2023-07-02
    405人看过
  • 探讨遗嘱的效力和法律适用范围
    遗嘱的效力是:1、见证人不合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2、遗嘱部分未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无效;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构成要件,就有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是对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中各遗嘱的效力如何(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为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订立遗嘱的,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证人就当然的具有遗嘱的效力,这一点不同于代书遗嘱需要证人来证明。(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
    2023-07-04
    1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相关规定及其理解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
    2023-07-03
    3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冲突性法律规范的适用
    由于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众多,而其种类又非常繁杂,对同一个调整对象,有时不同的法律规范规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这给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法院如何适用带来一定难度。为了正确地选择适用冲突性法律规范,及时正确地裁判案件,根据《立法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谈一点浅显认识。一般情况下,对冲突性法律规范,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人民法院对作为抽象行为的法律规范不具审查权,但在适用上拥有判断、选择权;对优先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合法性尚有疑问或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逐级送请有权机关裁决。一、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适用上位法这是对不同效力等级法律规范的适用原则。那么如何判断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呢?从审判实践看,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情形有:(1缩小或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
    2023-06-06
    370人看过
  • 工资欠条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具备法律效力的欠条的内容:1、应写清楚欠款人和被欠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欠款时间期限,包括欠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欠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是否欠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欠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工资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工资欠条法律上生效的写法:1、欠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欠条的内容一般包括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3、欠条必须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签名和日期。附赠工资欠条范本今本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拖欠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拖欠工资合计人民币(大写
    2023-07-03
    264人看过
  • 抗诉书的法律效力及范围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民事诉讼抗诉书格式是什么抗诉申请书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事项:(写明你对哪一份法律文书不服,以及你的具体要求)事实和理由:(详写你不服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可指出你不服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使用证据上、适用法律上、程序的合法与否上等方面)致某某法院申诉人(签名)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
    2023-07-08
    42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范围及其适用情况?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
    2023-07-08
    4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的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解析》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为切入点,贯之立法论,辅之解释论、方法论,通过“问题的提出”、“法理分析”和“应注意的问题”的逻辑结构,对近十年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进行了详尽解析。《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解析》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针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法律规范的批复答复,主要解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适用于哪些事项,行政诉讼裁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 (1)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 (3)管辖异议; (4)终结诉讼; (5)中止诉讼; (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8)财产保全; (9)先予执行; (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14)准许或者不准
    • 行政诉讼中, 判决, 裁定, 裁定书, 适用法律的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只要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足以推翻原判决;[2](二)有新的证据;(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
    • 刑法溯及力适用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7
      刑法规定: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吗行政赔偿诉讼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