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技巧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7:20:36 324 人看过

基于以上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分析,可以总结以下六方面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技巧。

一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下,如果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如果货物移送对方,并开具发票,但没有收取货款,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天。如果货物货物移送对方,而且收取货款但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的当天。

二是企业发生以下六项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1、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书面合同中有约定收款的时间,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如果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下,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六是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如果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哪些技巧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活其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有关经济收益,从形式上讲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有偿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仅、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这里所说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不能移动、移动后会遭到损坏的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说明如下:(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
    2023-11-25
    414人看过
  • 哪些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2023-06-07
    165人看过
  • 委托代销业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我公司业务中有大量的委托代销业务,有些业务代理商拖欠一年之久没有结算,但主管税务机关仍要求我们对这些没有结算的业务,计算增值税。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吗?律师解答:对于委托代销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3]38号)的规定执行: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但实务中的情况相对复杂些。有的代销业务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就已经收款了,有的代销业务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清算,造成委托代销清单的获取时间拖得过长。故200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这些问题,特别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中对纳税义务的时间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二
    2023-05-04
    261人看过
  • 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有哪些处理技巧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装物按其储存保管特点,可分为库存包装物和使用中包装物两大类,其中库存包装物按其是否使用过,库存未用包装物和库存己用包装物。包装物按其具体用途可分为:(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案例1]诚信财务服务中心受托对诗美佳(大连)食品有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进行账务复查,在出借包装物押金的账本中发现:诗美佳(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因业务关系,2001年借出包装物给**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并向**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收取高出原包装物进价20%的押金(10000元+2000元)。2002年,诗美佳(大连)食品有限公司将逾期末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120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借出的包装
    2023-05-04
    439人看过
  • 餐饮业增值税税率查询技巧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增值税税率分类如下(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
    2023-07-04
    416人看过
  • 销售需安装的大型设备怎么确定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我公司为生产大型设备的一般纳税人,设备生产周期一般为半年左右,由于设备比较大,一般要发货到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客户,此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般为先支付30%的预付款,发货后支付30%,安装调试完支付30%,验收后一年支付10%。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货后还是安装调试后(目前在网上关于安装调试的设备各地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是安装调试完毕后,提前开票是否需要计入所得税收入?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
    2023-05-04
    162人看过
  • 怎么规定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2024-04-28
    498人看过
  • 每月增值税缴纳时间
    一、每月增值税缴纳时间20号左右社保费一般都是在20号以后缴纳,但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社保在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二、最迟什么时候交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以按月缴纳最常见,按月的每月1-15日为申报缴纳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
    2023-03-13
    98人看过
  • 增值税的纳税审查要点有哪些
    在对增值税纳税审查时,除要遵循增值税计税规定确定审查环节、要点,切实做好纳税审查工作外,更要有效地指导纳税人依法合理纳税,从而提高税务代理的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在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审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在产品销售、流通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缴纳增值税时,不时发生各种情况的误漏,造成计纳增值税税额不准确。为正确计纳和审核增值税纳税税额,现将增值税纳税审查时应注意的要点列出如下:1.税率方面(1)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13%,检查运用是否正确,有否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2)是否正确运用免征增值税项目和增值税零税率(3)增值税税率变动过的货物,是否按税率变动的规定执行日期正确计算纳税(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是否从高适用税率2.销项税额方面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此准确计算销项税额是计算好增值税的重要环节
    2023-11-26
    494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纳税计算技法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二、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三、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具体地,不
    2023-05-05
    292人看过
  • 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24-05-02
    362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纳税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间为准。(二)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一、第三套房子需要交什么税第三套房子要交契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1、契税: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原则上,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房产的契税均按3%征收。2、营业税:新政实施之后,
    2023-03-26
    471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技巧有哪些
    一、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的条件是: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③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④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如果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这个临界点上,可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以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
    2023-02-03
    481人看过
  • 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免税的规定有哪些
    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对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文件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其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第(一)至(三)项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
    2023-05-04
    6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行,都是收到销售金或取得销售金证明书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信用销售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放日期。 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
    • 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期间未纳税期限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政策法律依据分析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第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是几个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0
      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下:(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首先开具发票的是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是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在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什么,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 (一)不论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不论经济性质。即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三)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
    • 啥是增值税税负增值税税负的含义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负担率用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实际税收负担的大小。从国家宏观控制的角度来看,只有相对合理的税收负担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税收监督的角度来看,在名义税率和税收政策的情况下,如果实际税收负担过低,税收负担可能会出现逃税问题,引起税务监督部门的注意。从企业来看,如果实际税收负担较高,企业也应查明原因,加强税收计算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