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为了打击不良代理机构囤积、抢注商标的行为,2013年新商标法增加了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明确禁止了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及服务上直接申请注册商标。然而,这个规定其实非常容易绕开。不良代理机构只需要另外投资设立一个广告公司、咨询公司之类的主体,专门进行商标抢注即可。
二、代理商抢注商标的手法
1、私自注册客户商标,并让客户高价买回;
2、在了解企业商标急需获得核准的时候,提出异议申请要挟企业给“过路费”;
3、伪造虚假的行政机关通知文件,通知客户进行“反抢注申请”、“网络商标注册”等,实际是让客户掏钱申请没有使用价值的商标或购买域名;
4、伪造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商标证、驳回通知书骗取代理费。
三、如何判断商标注册是不是正常的
1、“一年后才告诉我这个商标被注册了”这种情况是完全可能的。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这里的9个月是不包括各种邮寄时间、公告通知以及补正时间的。所以一个商标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才收到商标局的审查决定是完全有可能的。
2、商标数据库存在空白期,在申请时代理机构确实无法断定有无他人申请在先。
商标局从收到商标申请,到将商标申请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公告出来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一段的时间中,可能存在一些商标已经提交了申请,但在系统中还无法查询到。这一段时间我们就叫做“空白期”。
所以说,在代理机构帮你查询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时,对于处于空白期的在先商标是无法进行核实的。一些代理机构(比如我们所)在帮客户提交申请后会进行空白期复查,以便提前判断成功率并帮助客户考虑复审或重新注册。而你的代理机构可能没有做这个工作,所以才会在一年后商标真正被驳回时才告知你们有人抢先。这种情况只能说是不严谨,但并不是抢注。
3、商标的近似判断是存在主观性的。
关于两个商标是不是近似、在视觉上像不像、可不可能造成混淆每个人的判断都可能会有差异。甚至商标局内部在审查时也常常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可能两个商标在申请时你的代理机构认为不近似,但商标局审查时作出的判断与你的代理机构不同。对于这种存在一定争议的商标,是可能通过驳回复审(估计就是你说的“申诉”)争取获得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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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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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注和抢注类别不同商标违法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商标恶意抢注但是类别不同是违法的,商标抢注的行为借助了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而这里的恶意指的是申请人主观上知道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会给他人带来利益的损失,却依然采取各种手段获取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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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合法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9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不合法,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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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合法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4代理机构抢注客户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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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35类商标是否合法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不是恶意的抢注一般都是合法的。 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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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的属于抢注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5注册不同类别的商标原则上不属于抢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抢注是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侵权行为,商标局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不予注册登记,驳回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