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1:52:04 148 人看过

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1997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玉溪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
    2023-05-10
    352人看过
  • 济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南
    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申报条件:(一)持有我市常住城市户口;(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三)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办理所需证件:1、书面申请报告;2、身份类证件及其复印件;3、收入类证明;4、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残疾证、失业证、特困职工证明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地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由其户籍所在地地派出所、街道(乡镇)的社区出具。办理流程:1、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未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或乡镇)提出,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无误、并张榜无异议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2、申请材料报街
    2023-05-29
    459人看过
  • 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制度(以下分别简称“低保”、“五保”、“优抚”)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制度衔接对象本《通知所指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为市民政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确定的享受低保、五保、抚恤补助待遇的人员。二、制度衔接规定(一)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低保制度衔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应按规定参加城乡
    2023-05-29
    84人看过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全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沿用。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
    2023-05-01
    429人看过
  • 惠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惠州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村)民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社会救助水平,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城乡低保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惠州市民政局是本市实施城乡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司法、财政、物价、审计、农业、教育、卫生、劳动、工会、房管、供水、供电、工商、税务、银行和统计等部门应当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机构,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证,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对象给予劳动生产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致富。(二)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大管理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023-05-29
    337人看过
  •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1、低保申请书1份(必须钢笔书写)。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原件及所有人员的复印件各1份。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6、在岗职工或下岗职工,如因所在企业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需经当地劳动保障和经贸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7、退休职工需出具《退休证》及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数额的证明。8、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申请人需出具《失业职工登记证》,或由失业救济部门出具的实际领取失业救济金数额、期限等有关证明。9、无业需由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无业证明。10、有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04-01
    188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1997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
    •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什么,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
    • 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9
      对因各种原因停止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9
      对因各种原因停止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是什么,城市居民最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1997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