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了之前签协议还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1:22:35 317 人看过

一、公司股东变了之前签协议还有效吗

股东变更之前签订协议有效。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应该认为有效。

当然,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有义务告知新股东该协议,如果没有告知,该协议是否对新股东发生效力,还是要考虑该协议对新股东的影响,如果新股东知道该协议就不会入股的话,新股东有权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二、公司股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公司股东签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三、企业法人变更代表后股东是否有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后还有责任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四、股东未签字变更是否有效

无效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五、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之前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吗?
    公司股东在破产清算之前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公司破产清算前依法具有法人资格,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一、公司的变更找不到股东要怎么办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可以依照股权转让来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转让算违法吗?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转让股权是属于股东的权利之一,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是合法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
    2023-03-25
    136人看过
  • 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我能自己写吗
    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我能自己写吗。合作协议有效,不属于合同依法无效的情形第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决议,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但国家相关政策从其他方面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如交通运输、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等,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对外贸易等必须由国有股控制或关联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要的或相关的控制地位。根据公司情况需要控制非国有股的,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
    2023-05-02
    143人看过
  • 设立公司前各个股东有必要签订合作协议吗?
    创业是当今社会的热潮,很多人在创业的时,都会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共同设立公司,但设立公司有风险,稍有不慎,不但会设立公司失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债务缠身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或者合同,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尽可能确保公司设立成功,免留后患。设立公司前最好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合伙设立公司的,必须要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补签。因为选择合伙设立公司的,大多是亲戚朋友等熟人,都有着非常强的人身信赖关系,很多时候都不在意是否签合作协议。但设立公司前,股东如为两人以上的,最好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投资设立公司协议》或《合作协议》。法律虽然未要求公司股东之间签署协议,但由于公司章程、口头约定等大多难以详述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股东之间一旦产生争议,发生纠纷,就会陷入因无合同或协议依据而难以解决的境地,并影响公
    2023-04-30
    106人看过
  • 签了代持股协议有效吗?
    一、签了代持股协议有效吗?签了代持股协议有效,代持也不用告诉公司的其他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
    2023-06-04
    27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效力
    有效的股东协议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不同之处1、性质不同。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公司法》第2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76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均以公司章程为必备文件。2、内容不同。股东协议的内容是发起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属于发起股东之间的任意性约定;而公司章程一方面是体现了发起股东的主观意志,另一方面还体现了法律对公司内外关系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公司章程缺少了法定记载事项,将导致无效。3、效力不同。股东协议的效力及于参与协议签订的各方发
    2023-02-26
    500人看过
  • 工会协议签了还能签公司协议吗?
    签了工会之后,是否还可以签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当事人与工会签订合同后,是否还可以和其他的公司签订合同,应当根据工会的合同进行确定,工会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让当事人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得签订;工会允许当事人和其他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公司不能成立工会成立吗?公司可以不成立工会的。但仅限不满足条件的公司,才可以不成立工会,符合条件的公司应当成立工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
    2023-07-03
    309人看过
  • 签约主体变更之前签署的协议能不能有效
    一、签约主体变更之前签署的协议能不能有效公司更名前以原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生效的,原公司只是变更了公司名称等,按照规定原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二、委托合同口头签订有效吗对方口头授权委托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压手印,需要事后对方签字,否则一旦对方反悔,难以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
    2024-01-06
    373人看过
  • 如果公司注销,之前签订的协议还有用么
    一、如果公司注销,之前签订的协议还有用么在公司终止运营之后,原来以其名义签署的合约仍将保持其法律约束力,公司的破产或解散并不影响这些已签定协议的法律效力。倘若在公司终止运营之后,产生了继承公司权益的主体,那么这些合同的义务就可以转移给新的主体来履行;若未能找到合适的承接者,那么在合同中的由该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随之消失。如果在公司终止运营之时未进行全面的清算工作,那么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公司的股东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如果公司换地方我不想去可以赔钱吗在探讨工厂搬迁是否涉及赔偿这一问题时,具体补偿事项将依照实际
    2024-07-22
    457人看过
  • 变更公司股东转让协议有何规定?
    1、变更公司股东转让协议有何规定,转让方:
    2023-05-07
    129人看过
  • 公司股东借给公司钱需要签订协议吗
    公司股东借给公司钱需要签订协议,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
    2023-03-31
    472人看过
  • 股东变更后原公司决议是否有效
    股东变更后,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2024-04-30
    238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东签协议并盖公章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股东签协议并盖公章有效吗合作的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合同并未盖章,但是双方均签字,合同也能够生效。签名和盖章是并列的行为,有其中之一就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
    2023-06-17
    431人看过
  • 在签署补充协议之前,原有的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签了补充协议的,之前合同当然有用。补充协议只是对合同约定不明或未约定内容的补充,并不是对原合同进行推翻,不会导致原合同失效。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约定,则该补充合同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合同了。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比如对价格条款,技术标准,履约期限等约定进行了不利于其中一方的修改,这也不能称之为补充协议。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3-07-10
    271人看过
  • 没签股东协议算股东吗
    可以算,要看整个过程,转款记录,聊天记录等综合分析。只是交了股本金但没签股权协议,那就没有完成法律意义上的必须、必要程序,就是手续不完备,一旦发生纠纷,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会吃亏的。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回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答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2023-04-15
    1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了投资协议没变更公司股东有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3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变更了,之前的股东会决议还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东变更,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约定。
    • 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股东变更后之前决议是否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约定。
    • 股东变更之前签了项目,股东变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会决议尚在有效期但股东变更,之前的决议还有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0
      除非股东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某某决议无效,股东变更后依然有效作为集体决策的股东会决议,且经过所有股东一致认可(股东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