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该为建筑物掉落物品砸伤他人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17:30:14 151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高空坠物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则不存在责任问题。但是如果高空坠物造成了侵权,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有其他责任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了他人损害,但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后果,那么就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建筑物高空坠物责任问题

建筑物高空坠物责任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建筑物内,人们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建筑物可能会发生高空坠物事件,给人们带来严重的伤害和死亡。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确定责任归属,给受害者和家属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其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的预防、警示或者报告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一个建筑物发生了高空坠物事件,首先要确定责任归属。如果是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其他管理人没有尽到合理的预防、警示或者报告义务,导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是从建筑物中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总结起来,建筑物高空坠物责任问题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责任归属并给受害者和家属相应的赔偿。同时,也需要加强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建筑物高空坠物责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责任归属并给受害者和家属相应的赔偿。同时,也需要加强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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