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无名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24:10 221 人看过

一、无名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例如,借用合同在适用总则的同时,由于与租赁合同最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无偿的(借用)、一个是有偿的(租赁)等,所以,可以参照适用分则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借用金钱的,应参照适用借贷合同的规定)。再如,土地使用权转让(仅指狭义的出售或者买卖)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或者出租合同可以参照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还如,邮电合同可以参照适用运输合同中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港口作业合同、培训合同可以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理发、照相等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服务行业的合同可以参照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2、《民法典》之外有关可以适用于合同并对合同另有规定的法律

就无名合同而言,这些法律既包括有关合同的单行法律(如《劳动合同法》等),也包括主要或者兼顾对某类合同进行规定的综合性法律,如主要规定合伙合同的《合伙企业法》等。

二、无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纯无名合同。其特点是不仅法律未列举其名称,而且其内容部分与有名合同的构成部分均不同,且法律关系单一。如团体就餐合同、承办体育比赛合同、演出合同等。其合同内容完全由合同主体协商约定,在合法的情况下,一经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2、准无名合同。其特点是虽然法律未作规定,但国家行政法规、规章、条例对其合同名称、调整范围、实体处理规则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同时具备纯无名合同的全部特点。如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行政法规中关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级别效力的一般原则,准无名合同应当限制在国家法律无规定,国家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合同范围之内。其中应当包括最高法院针对审判中出现的非典型合同所作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合同名称、调整范围及具体适用法律原则的合同,如融资租赁合同。对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国务院又颁布该合同的具体条例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更加具体地将合同名称、调整范围等作了规定,此属有名合同而非准无名合同。因为根本的条件是法律对此种合同有规定。

3、混合合同。其特点是合同的构成是由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条款或有名合同条款与无名合同条款的结合所成立的合同。这类无名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两个以上有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另一种是由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如在技术市场中出现的最常见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法对技术转让合同的名称、合同条款及法律责任均规定得明确而具体。但在实践中由于合同主体双方追求的利益不同,故权利义务关系设定复杂,在技术转让合同中为了保证受让方掌握技术,所生产的产品能够销售,同时要求转让方提供能生产产品的模具,因此,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了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劝口工承揽等合同条款。虽然都是有名合同构成成分的结合,但因各有名合同法律特征不同,适用法律上亦有所不同,自属无名合同之范围。在有的技术转让合同中还订有企业承包经营、利润分成的条款。其特点是以有名合同为主,同时设定了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条款。此种混合合同的难度在于确定可适用的相应法律与法律原则,以求平衡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4、对向联立合同。其特点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也称“契约之联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名合同相关文章
  • 我国驰名商标禁用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一、商标共存的认定要件有哪些1、客观要件:不构成混淆混淆理论是认定商标共存时的核心准则。争议商标之所以能够与引证商标共存,就是因为争议商标获得了区别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相关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认知争议商标所指向的商品来源,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得以互不影响而同时存在。所以
    2023-03-18
    9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有哪些
    一、保险混合合同分拆(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2.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不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二)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等进行处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进行处理。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在合同初始
    2023-04-27
    379人看过
  • 相关法律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3、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7、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无效合同从什么时候无效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具有违法
    2023-04-06
    273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罪名确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罪名确定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次修正案删去原来规定的免除处罚。)2、虐待罪(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公民)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医闹罪(称之为医闹罪有不恰当的地方,有点以偏概全的感觉,但是最典型的案件就是医闹案件)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最,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且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4-28
    366人看过
  • 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里讲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种:(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就是不论劳动者条件怎么样,哪怕你第一次到这家单位工作,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个不管是不是2008年以后,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要签,单位是不能拒绝的)(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个适用于国企改制的职工)(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简单说,就是2008年以后和单位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就必须是无固定期限的了。)(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2023-04-06
    240人看过
  • 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冲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条原告以他人企业
    2023-03-17
    247人看过
  • 工伤零级有无待遇相关的规定是哪些
    1、工伤的具体情况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
    2023-02-20
    405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方可以敦促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批准。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权是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追认是现代民事法律规范中允许我对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的后续承认制度。破产清算期间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企业因其破产,其原组织机构已不能再代表企业为意思表示,故对效力待定合同行使追认权,债权人会议作为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代表机关,具有其特殊的权利义务,诸如债权确认与债权人和解,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等,但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的意思表示机关行使追认权,清算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有关破产财产的民事活动处理有关破产财产的民事纠纷,在清算职责内可
    2023-07-06
    227人看过
  • 关于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赠与合同终止原因的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捐赠财产不限于所有权转让,如设定抵押权、地役权,这些可以作为赠与的标的物。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第一,任意解除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擅自撤销赠与合同。第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赠与人仍可以享有撤销财产和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捐赠人或捐赠人的客座亲属2。受赠人不履行扶养赠与人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3-05-07
    436人看过
  • 民法典之技术合同的相关规定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
    2023-04-13
    377人看过
  • 有哪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
    2023-04-29
    4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为何先裁合同到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
    2023-02-21
    202人看过
  •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范聘用合同的内容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工资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
    2023-06-01
    68人看过
  • 对相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一、对相邻关系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
    2023-04-30
    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合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类型。包括旅游合同、服务合同、肖像权使用合同、家庭教师聘任合同、培训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演出合同、港口作业合同等。 无名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存在争议,民事诉讼法未对此类纠纷的管辖权作出明确... 更多>

    #无名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是无名合同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民法典中承揽合同不是无名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在我国民法典的合同编中具有明文规定。
    • 代签合同签的是谁的名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取得授权,代为签署合同,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代一家公司签合同,除代理人签字外,应该还有公章,合同的主体是该公司而不是个人,这种情况下,个人不承担责任。 当然,前提是公章属实,且该个人最好取得该被代理公司的书面授权或书面同意的文件,这些文件只要有,可以确保证实代理是有权代理,不承担额外责任。
    •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概念,有哪些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4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概念: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哪些区别,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合同各方是否都能从中获益。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 哪些条款在合同上是无效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5
      如下条款在合同上是无效的:条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条款属于虚假意思表示的无效;条款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