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04:22 251 人看过

土地的流转即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从土地流转的内容来看,集体土地流转大体上可以分为所用权流转、使用权流转和土地用途流转三种情况。所有权流转就是指国家征收农村的集体土地,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使用权流转指的是将土地通过出租、转让等方式让与他人使用的情形;土地用途的流转是指改变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由农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

一、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可以买卖吗

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

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概念是什么
    是建设用地的一种。建设用地可以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使用权人应当持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土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
    2023-06-12
    187人看过
  • 集体农用地如何转变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的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集体建设用地如何使用1、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中,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3、兴办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其用地面积要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
    2023-07-16
    333人看过
  • 村委会非法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纠纷案
    某市桥东区达尔乡苏果村委会与某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11月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村南侧原村办砖厂280亩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先向苏果村委会交定金280万元,由开发公司负责办理开发全部手续,如开发公司不能在6个月内办完开发立项、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用地审批等批准手续,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所付定金无权请求返还。2008年11月开发公司因未能获得项目批准决定解除合同,要求村委会退还定金。村委会以合同约定明确为由拒绝退还定金,该公司以解除合同应返还定金为由起诉至法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改革需要从法律规范、操作程序、市场监管、交易规则、争议解决、政策衔接等领域做出技术性的相关规定才能有高效运行和执行。为此,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我们相信,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将会为我国农村第二次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分析
    2023-04-22
    169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上市交易流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规划并报批镇级城乡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制定统筹方案(拆除、建设、管理、分配等)——量化入股组建镇级土地联营公司——民主表决。整理开发阶段:联营公司组织进行勘测边界——联营公司编制土地前期开发实施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办理相关手续——确权登记到联营公司——上市地块地上物拆除腾退。入市交易阶段:镇级联营公司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区国土分局审查——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出具联席会意见——区政府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国土备案——规划部门出具市规划条件——入市交易、签订合同、价款支付、变更登记。项目建设阶段:办理相关手续(发改委)——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房屋产权登记
    2023-06-22
    47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用于非农建设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流转条件有: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
    2023-04-04
    2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的农村程序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应注意的问题1、农民利益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2、流转主体问题。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但由于这种流转方式使得流转方在承包期内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3、流转年限问题。除“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
    2023-07-05
    146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农用地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三部分。(1)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的报建手续这个要根据场所不同,程序不同。报批须提交的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3、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4、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
    2023-02-25
    357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流程是怎样的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流程是怎样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
    2023-06-03
    46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坚冰难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向大会提案称,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应同地同权同价,深入推进土地产权变革,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多年来一直为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特别是在2009年地价房价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在中央提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农地入市”已不仅仅是一个停留在纸面争论的话题,而成为实实在在需要面对的问题。但记者日前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此前多个城市都展开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但实际上流转并非“实转”,多年来一直停留在简单的入股或合作经营的层面,只是简单的经济行为,而并非是实质的产权交易,“农地入市”依然任重道远。一线城市试水“农地入市”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似乎为农村建设用地的“入
    2023-06-05
    95人看过
  • 成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行时
    2008年10月13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下称农交所)正式揭牌。这个筹备近半年的农村产权综合性市场平台的推出意味着: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等农村资产首次跨入了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大门。在农交所揭牌当日,12个项目举行了现场签约,其中包括3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项目,流转面积约150亩。而在农交所新设立的网站上,已有10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流转项目挂牌,主要集中在双流、温江两地一这恰是成都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的两个试点市县。虽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并没有提及农地流转的具体措施,但多方人士均认为,土地制度改革将成为当前相关法律修订及体制调整的重心。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表示:“开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将使得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同等地位,是此次农村制度改革的重要创新。”流转尚存瓶颈事实上,农村产权流转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2023-06-10
    298人看过
  •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三、集体土地流转应当具备的条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二)土地权属没有争议;(三)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四)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和抵押的程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2、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
    2023-03-26
    52人看过
  • 汕头农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答: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老的房产证需要更换为不动产证吗?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所以,老的房产证不需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2023-05-30
    140人看过
  • 土地流转对农村集体的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严把集体土地流转的关口,严格执行一户一基制度,对宅基地流转注入方要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用地,土地用途只有是住宅,流出方必须保证以后不再申请用地。二、集体土地流转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土地流转双方必须写流转申请,签订流转合同,经村组代表大会同意,报国土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可进行流转,不得私下交易,暗自操作。农村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土地的流转需要获得双方当事人还有当地村委会的同意,一般在流转时是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对于承包者需要支付一
    2023-07-06
    19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期限具体如下:(1)集体建设用地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集体建设用地是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3)集体建设用地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流程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流程具体如下:(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
    2023-08-08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一般是指乡(镇)村各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乡镇企业及农民个人将自己依法获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转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行为,其实质是使用权主体的变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经受过法律限制、行政干预、执法清理、经济制裁。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 概念集体建设用地有什么作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中关于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有哪些, 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含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以出让、转让(含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兼并和置换等)、出租和抵押等形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由于立法并没有系统和直接地对集体建设用地及其流转的概念进行界定,实践中存在很多争论和分歧。④我们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是指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
    • 农村建设用地转为集体农用地要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农用地的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 (二)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三)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用地项目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