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有纠纷要怎么样办?
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拆迁补偿争议的听证流程有哪些?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意见;
3、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农村拆迁有纠纷的一定要依法处理当地人民政府在公告拆迁补偿方案时,要明确告知村民享有的相关权利,不过,村民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不能不阻止政府部门的征地拆迁工作。因为村民的拒不配合造成的拆迁纠纷,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
482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拆迁农村房什么标准
2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
43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土地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时房屋拆迁纠纷要开庭吗
12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形
170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是自愿还是强制
245人看过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管辖法院应由土地所在地人民管辖,符合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房地产的规定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由此可否认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测。法律水平上关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诉讼,包括拆迁许可事件、拆迁裁决事件、拆迁相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件在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不涉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赔偿纠纷纠纷怎么破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此处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或者影响公民的不动产物权的情形。
-
农村户口迁出没有集体征收土地款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1、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没有享受集体征收土地款的分配资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迁出农村户口工作人员,已经没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与集体征收土地款的分配。3、确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首要的因素是户口。
-
农村土地集体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31.对于补偿款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
-
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