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10:58 469 人看过

在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案情方面相似,导致二者经常出现模糊或交叉,争议较大。《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包括毁灭或损坏。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在实际的案件中,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都会导致公私财物被毁坏,但是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差别的,具体如下:

第一,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炫耀实力、扬名或强占地盘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其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是全体社会成员所组成的生活共同公共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是公私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

第三,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合常理的动机或目的随便毁坏公私财物,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事先被羞辱、挑衅,或与被侵害物主发生争吵,其为了泄愤、报复而实施犯罪,犯罪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

第四,发生场域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侵害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具有公开性和非特定性。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无论是亲自动手还是纠集其他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为避免其行为被阻扰,往往都会选择比较隐蔽的场所和不易被发觉的时间段。

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认定: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区别: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心理,公然扰乱社会秩序。2、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受害人身体受到强制,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扰乱社会秩序。3、从侵害的客体看,两罪也不相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罪与抢劫
    2023-07-27
    232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破坏生活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有某些行为表现是相同的,而两者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主观要件不同和客观要件不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认定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
    2023-06-03
    270人看过
  • 寻衅滋事与毁坏财物哪个比较严重
    从法定最高刑期看,是寻衅滋事重。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而寻衅滋事最高是十年有期徒刑。但要看具体案情。仅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侵犯财产型的寻衅滋事罪之间几乎没有不同。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都应该定为寻衅滋事罪。单纯从数额和情节上区分这两罪是不妥当的。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哪些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1997年刑法第293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行为和罪名,并列举了四类客观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
    2023-02-10
    431人看过
  •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2)
    2023-06-12
    34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损毁财物原因有哪些
    寻衅滋事中故意损毁财物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
    2023-03-05
    161人看过
  • 寻衅滋事任意毁坏5万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一、二次打架构成寻衅滋事罪吗第二次故意打人,不一定就会算是寻衅滋事罪的。要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由刑法规定的以下后果,才会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把别人打成两个轻微伤能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使两人以上轻微伤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
    2023-02-24
    213人看过
  • 寻衅滋事中故意损毁财物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中故意损毁财物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滋事寻衅罪的定罪条件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条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罪属于什么类型犯罪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
    2023-04-05
    86人看过
  • 怎么认定,寻衅滋事罪与有何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认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
    2023-02-26
    117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1、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2、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一、村民强收过路费为什么会被判刑法院审理认为,村民拿硬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
    2023-03-06
    47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不单是指公共财物,也包括个人财物,寻衅滋事罪中毁损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
    2023-06-21
    468人看过
  • 本罪与利用爆炸手段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两者在主观上都是故意,在客观方面有时也相同,都实施了爆炸行为;危害结果也一样,都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物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往往容易混淆。如果用爆炸手段故意毁坏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结果并未同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重大公私财产的,就应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不仅侵犯了某项公私财产,而且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则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以爆炸罪论处,而不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本罪与非罪的区别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
    2023-08-18
    21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能适用缓刑吗,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寻衅滋事罪破坏了社会秩序,那寻衅滋事罪能适用换行吗?同时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有何区别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一、寻衅滋事罪能适用缓刑吗犯寻衅滋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
    2023-03-01
    209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被告人李某某欲替女友徐某某报复其前男友程某,决定利用徐某某在朝阳区南磨房中心小学向程某交还电脑的机会对程某进行殴打。被告人李某某纠集了被告人焦某、韩某、杨某某和张某(另案处理),于2011年11月18日19时许,在朝阳区双龙小区南磨房中心小学门外路边,对程某及与其一起来取电脑的刘某进行殴打,其间李某某和张某持刀对刘某进行砍、扎,致刘某左背腰部穿透伤,乙状结肠系膜破裂出血,后腹膜血肿,腰大肌部分断裂,右腰背部及右上臂锐器伤;致程某左眼钝挫伤。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伤(偏重),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后被告人李某某、焦某、韩某、杨某某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焦某、韩某、杨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请本院依法予以惩处。【案件焦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对四被告人认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但合议庭在审查案件期间,对起诉的罪名
    2023-06-11
    51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损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二)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三)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
    2023-08-08
    3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7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使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为目的,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列举了几种情形:(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8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都应该定为寻衅滋事罪。单纯从数额和情节上区分这两罪是不妥当的。此种情况下,区分两者的关键应该在于犯罪的对象和动机。
    • 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金额超过多少会追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0
      如果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损失超过了五千元以上就会立案并追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那么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时不仅要承担因为故意毁坏造成的经济赔偿,同时受害人也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会根据造成的后果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有何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4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不要求造成实际危害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法定加重情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必须造成一定结果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