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53:16 81 人看过

【发布日期】2007-2-8【实施日期】2007-2-8【发布单位】财税[2007]l3号【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近日部分地区来文反映,一些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对此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希望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对有关政策问题的处理明确如下:

一、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三、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追征,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请遵照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法律责任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4]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其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关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法律责任问题2001年5月1日前,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适用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税款;2001年5月1日后,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适用修订后的《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由税务机关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
    2023-06-07
    259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
    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3-04-25
    43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最近,记者就部分媒体关注的取消双薪制计税方法及交通、通讯补贴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一、关于取消双薪制计税方法有关问题问:为什么取消双薪制计税方法?答:所谓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俗称第13个月工资,也称年终加薪,实际上就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奖励的一种形式。随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对员工支付薪酬的名目不断增加,为减轻个人税负,1996年税务总局曾明确年终加薪或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以收入全额直接按照适用税率计征税款(以下简称双薪制计税方法)。2005年,我们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绩效考核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并以上述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以下简称分摊计税方法)。应该说,这种分摊计税
    2023-06-07
    422人看过
  •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市财政局发布文号:大财法[2002]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从2001年7月1日起,国家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逐步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后,国债的结算价格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债价格(可清晰反映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另一部分是应计国债利息(可真实反映投资者的国债利息收入)。为促进国债全价交易向净价交易的转变,有利于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现就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一、自试行国债净价交易之日起,纳税人在付息日或买入国债后持有到期时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付息日或持有国债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后交割单列明的应计利息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申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国债净价交易成交
    2023-06-05
    193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8]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
    2023-06-06
    156人看过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07-31【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文号】财预〔2009〕347号【发文机关】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9-7-31【生效日期】2009-7-31【效力】[有效]【效力说明】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予以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委托进口石脑油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用进口石脑油作为原料生产出乙烯、芳烃类产品后,可申请返还已经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以下简称返税)。二、进口石
    2023-04-24
    373人看过
  • 江西省税务局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
    发布部门:江西省税务局发布文号:赣税发[1994]19号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3]076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校办企业征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一、校办企业从1994年起,均应按规定依法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二、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范围只限于教育部门普教性学校所办的校办工厂,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不包括私人办校和各类成人学校所办的校办企业。三、保留校办企业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1、校办工厂生产的应税货物和学生勤工俭学生产的应税货物,凡属于本校教学、科研的、免征增值税,学生从事勤工俭学取得的劳务、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2、小学校办企业生产销售的货物(除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外)和取得的劳务、服务收入1994年度免征增值税、营业税。3、对中小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进修
    2023-06-07
    385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建设基金实行统一税制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税务局,电力工业部:为加快我国电力建设的步伐,经国务院批准,从1988年起在全国每千瓦时电价外征收两分钱,作为地方电力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力建设基金”),并免缴各种税费。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商得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将电力建设资金纳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从1994年起,原价外征收的电力建设基金应并入价内,由电力企业统一核算,单独反映,并依法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考虑到电力建设资金的特殊性,经研究,同意对加价部分免交所得税,执行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请各地遵照执行。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计委、水利部。
    2023-06-07
    229人看过
  • 地方税务局关于体育彩票销售点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为规范体育彩票代销业务的税收征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的要求,现对个人销售体育彩票取得的佣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个人从事体育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佣金,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对体育彩票销售点每月取得的佣金,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之前应扣除相应的费用,其费用扣除标准暂定为:市州级城区为2000元、其他地区为1700元。三、对取得的佣金超过上述费用扣除标准的,实行按月预扣,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即体育彩票销售点每月取得的佣金超过上述费用扣除标准的,按取得佣金总额的6%预扣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四、个人每月取得的佣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按月计算后,拨到各自设在市州的体育彩票管理分中心(以下合并简称分中心),由分中心代行向
    2023-04-24
    40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的规定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对已采取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之前,不得拍卖、变卖处理变现。但是,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通知纳税人及时协助处理:?(一)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二)商品保质期临近届满的商品、货物;?(三)季节性的商品、货物;?(四)价格有急速下降可能的商品、货物;?(五)保管困难或者需要保管费用过大的商品、货物;?(六)其他不宜长期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商品、货物。?二、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财物,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协助处理的,经县以上税务
    2023-06-07
    363人看过
  •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房产税等有关问题
    从财政部获悉,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进行明确。通知称,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通知还称,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据介绍,该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3-06-07
    454人看过
  • 国税总局明确外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现就执行上述规定的具体界定及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的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
    2023-06-07
    11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3]106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日期nbsp2003-4-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针对全国部分省市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捐赠,缓解医疗救助资金的压力,尽快战胜非典型肺炎疫情,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捐赠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捐赠,应专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不得挪作他用。三、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停止执行。
    2023-05-30
    460人看过
  • 关于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设计处,计划单列市建委设计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发了《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对包括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的营业税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均做了具体规定,请你们通知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认真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附件1: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
    2023-06-10
    19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005年规定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至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的计税方法,已经将年终加薪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一种形式来计算纳税,所以,此次取消原“双薪制”计税方法,只是对过去的老政策进行清理,个人取得年终加薪仍应按2005年出台的分摊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并没有改变个人的税收负担。近来有一些高收入企业把年终加薪(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分摊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2005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规定。此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
      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要求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作出规定。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
    •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避税举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到当地的地税进行举报。举报方式有: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举报。如果能在举报中,附有公司负责人收入及偷税的证明,(包括公司的资金往来,公司负责人的收入的帐户、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公司与哪些客户都进行过业务等等)对税务提高查处的速度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