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无罪辩护庭审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30:53 70 人看过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以上就是庭审程序的具体情况,庭审程序作为审判机关履行判决责任的一个环节,是需要结合前期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情况来作出判决结果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犯罪事实不成立的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辩护律师法庭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辩护律师法庭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庭审中展开质证环节的具体步骤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由呈请双方当事人各自向本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方展示所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其次,依据证据本身特质,分别采取辨识手段;再次,由呈请双方当事人针对对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质询与辩驳。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是怎样一、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具体如下: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
    2024-08-02
    475人看过
  • 侮辱罪辩护律师公司有哪些
    一、侮辱罪辩护律师公司有哪些在刑法学界,关于侮辱诽谤罪各大争议中,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便是其侵害对象是否包括公司。然值得深思的是,本罪所侵犯的法益乃是他人的人格然而人格因此,本罪的犯罪对象理应仅限于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换言之,任何针对公司进行侮辱诽谤的行为均无法构成此罪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侮辱罪辩护请一个律师费用多少1.计件收费制度如下:(一)侦查阶段中的辩护、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等事项:收费标准为每件案件人民币1,500至10,000元;(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件案件人民币
    2024-07-27
    274人看过
  • 律师在开庭时拒绝辩护有哪些情形
    《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拒绝辩护权,是指律师在特定条件下,拥有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这项规定体现了律师的独立性,也是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有力保障。因为律师执业是依法执业,并不是完全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行事。《律师法》第3条第1、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律师法》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就是
    2023-06-23
    411人看过
  • 行贿罪律师辩护技巧有哪些
    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人办事现象都涵盖了进去,比如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审批项目的程序过慢,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了加快审批进程,去找关系送钱,这也被纳入不正当利益范畴。但毕竟还是有一些人送钱目的是被索要,而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迫不得已才送钱,并没有获得不当利益,这种情况下就不应当认定为行贿犯罪。第二个主要辩点是看犯罪性质,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两者的处罚幅度相差很多。但有时,个人检察机关对行贿性质把握不准,就会把明明是单位行贿的案件按照个人行贿犯罪起诉,比如公司领导为了某个项目投标或者审批行贿后,之后公司解散、注销,案发后检察机关找不到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就以个人行贿犯罪起诉。所以,律师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还要看是不是应该定单位行贿。主要判断点在于,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无论是管理层决策,还是单位领导
    2023-06-12
    475人看过
  • 行贿罪有哪些律师可以辩护
    一、行贿罪有哪些律师可以辩护所有依法获得注册资格的律师均有权利为可能涉及行贿犯罪指控的被告人提供辩护代理服务。在实施辩护过程中,律师可能需要密切关注控方证据的合法性、审理程序的公正性以及被告人的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他们可能会采取无罪辩护、减轻罪责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等多种策略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二、行贿罪有哪些表现受贿罪的主要犯罪构成表现为主体实施了以谋取不法经济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输送财款或其他贵重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表现为直接向受贿者交付财物,亦包含
    2024-07-16
    409人看过
  • 律师民事诉讼法庭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律师民事诉讼法庭辩护要点有哪些?律师民事诉讼法庭辩护要点包括质证准备、质证技巧的掌握等,具体如下:1、质证准备。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与当事人紧密沟通,就对方提交的证据形成质证观点,主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询问当事人这些证据是否存在、真实?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有否可以否认的可能?比如说传真。这个过程同样应当慎重,同时有否证据可以反驳对方的这些证据。同时,对于复杂的案件,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求逐一对对方的证据提出的质证意见形成文字,类似于我们的证据清单一样,以便开庭过程中有所准备,在庭审后可以根据庭审情况的变化作修正,在提交代理词中一并提交给法庭。同时,应当及时与承办审判人员联系,询问对方的举证期限何时届满,届满前有否补充证据等。2、质证技巧。总的一个原则是围绕着“三性”进行。首先要听清楚对方在提供这些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紧紧围绕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开展开质、
    2023-06-03
    290人看过
  • 法庭辩论有哪些程序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3、原告作最后陈述。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法庭辩论要按照什么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无
    2023-04-29
    358人看过
  • 无罪辩护律师怎么做
    1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量刑步骤: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每一个诉讼阶段--公、检、法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律师;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律师的权利、也没有
    2023-03-16
    370人看过
  • 律师如何兼顾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
    一、律师辩护权律师的辩护权主要规定在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该条规定,律师要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需要拿出证据,即律师需要承担证明责任,在没有证据时律师的辩护意见就不会被采纳和接受;而2007年10月28日,新修订的《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条规定中,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中证明二字换作提出二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同时意味着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等可以是材料和意见,而不用是证据;律师可以针对检察院指控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辅助以材料和
    2023-02-18
    56人看过
  • 律师辩护人相对于非律师辩护人有哪些优势
    其次,有些辩护权利只有律师辩护人享有。律师辩护人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经证人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向他们搜集证据。经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的许可,还可以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搜集案件的材料。而非律师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最后,在行使某些辩护权利时,律师辩护人更加方便。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方面,律师辩护人在进行上述活动时,法院、检察院有为其提供方便;而非律师辩护人进行上述活动必须事先取得法院、检察院的准许。在与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方面,律师辩护人可以直接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非律师辩护人要得到法院、检察院的允许才能同在押被告人会见通信。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
    2023-06-14
    380人看过
  • 刑事审前程序辩护律师权利之保障
    通信权,是指律师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利用通信设备进行联络的权利。广义的通信权还包括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相互交换物品和文件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会见权都是在押犯罪嫌疑人为了接受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在刑事程序中享有的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说,也是最重要的固有权之一。与会见权一样,通信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准许有关机关较长时间拘禁犯罪嫌疑人的国家,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与外界隔绝,能及时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不当的侵犯。在国外,会见权与通信权一般合称为“会见通信权”或“会见交流权”,权利行使的时间和条件也没有区别。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会见通信权的规定,与国外立法规定相比,有以下不同之处:第一,会见权与通信权相对分离。从立法表述上,可以看出这种倾向。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
    2023-04-22
    75人看过
  • 开庭没有律师怎么辩护
    法律综合知识
    可以自我辩护。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对于刑事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请专业律师作为辩护人效果最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023-04-07
    222人看过
  • 传销无罪辩护律师怎么进行辩护?
    一、传销无罪辩护律师怎么进行辩护?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接受孙某家属委托,并征得孙某本人同意,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孙某的辩护人,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孙某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的庭审活动,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开庭前,我们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部分案卷材料,会见了在押的被告人*某,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我们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孙某组织、领导传销罪,认定事实完全错误,公诉机关的指控无法律依据。下面,辩护人将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首先,从客观要件来看,本案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被告人孙某在本案中具有组织、领导的行为特征。我们从孙某、张*的询问笔录以及翟某、李某、周某、张某、王某五位证人证言可以知道孙某在本案中只属于一般的参与人员,不属于本案中的关键人物,更不属于本案的组织、领导者地位。孙某
    2023-06-03
    59人看过
  • 律师无罪辩护的不利后果都是哪些
    (一)死刑案件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案件的辩护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给被告人带来任何不利,否则就是灭顶之灾。但正因为死刑的严重性,律师也一定要善于发现案件中的问题,而所发现的问题是否足以支持律师做无罪辩护,这是考量律师胆识的地方。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疑罪从轻”。我认为就通常而言,律师发现的问题或取得的证据并不足以完全推翻检察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时,根据我国的司法实情,还是以被告人认罪、律师做罪轻辩护为上。特别是被告人具备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时,不能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拒不悔罪而未得到从轻,丧失了挽回生命的机会。我认为,任何事物都没有人的生命更重要,律师首先、必须尽到的职责是如何为被告人带来生机,实现法律的相对公正,除非被告人自己选择“杀身成仁”。(二)有同案犯的案件共同犯罪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
    2023-03-01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辩护律师法律规定哪些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0
      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 审前程序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0
      审前程序辩护的技巧是:第 1、调查取证。第。 2、从卷宗中发现问题,寻找突破点。第。 3、案件可视化,将整理出的案情以图表的形式予以固定。第。 4、程序性违法,依据《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进行辩护。所谓程序性辩护,是指通过指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程序上存在的违法行为。
    • 律师做无罪辩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辩护律师可以先通过证明被告人不是犯罪主体或者无犯罪事实的方式为其争取无罪,如果此方式不成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或者司法机关程序违法的方式为其争取无罪,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的,可以改作罪轻辩护。
    • 庭审后刑事辩护意见是哪些,法院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都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首先,如果是“答辩状”的话,就应该当庭宣读。问题是,“答辩状”在刑事审判中,只出现于“自诉案件”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针对于检察机关公诉的案件是没有答辩这个环节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会询问被告人对于起诉书的指控有无意见(个别情况下会询问辩护人),接下来便是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其次,无论是何种诉讼,审判长是不会对法庭辩论总结辩论焦点的,双方可以针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自
    • 发问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能力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6
      1、发问要谨慎、要有的放矢。发问要谨慎,是因为在庭审中的发问是当下正在进行的一个活动,所以要判断当时被告人的情绪状况,切忌在其情绪波动时随意发问。同时,在有同案犯时,对同案犯的发问一定要慎之再慎,必须考虑到同案犯之间相互推脱、诿过的可能性。而且需要认真考虑发问结果是否会有利于被告人,并据此决定是否发问。发问要有的放矢,是指发问要为之后的庭审做铺垫,具体而言的话,发问的问题要有利于之后的证据质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