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有什么优先性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15:54:44 366 人看过

一、担保债权有什么优先性限制

担保债权的有限性限制有: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权的占有再行使其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

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n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n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物权法定优先权优先于其他债权
    本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各种优先权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税收优先权、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船舶优先权、特定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以及多个担保物权的优先问题,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1.税收优先权: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应当优先缴纳所欠的税款,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则无权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使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也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在涉及司法程序的案件中,相关当事人有权优先承担司法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应当优先确保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3-09-05
    453人看过
  • 费用性担保物权优先于融资性担保物权
    物权的优先效力.称为优先权.其包括以下内容:(一)物权的对外优先效力.即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之所以具有对外优先效力.原因在于物权系属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而债权非有债务人之行为介入.则不能直接支配其物.二者性质有此不同.故物权有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体现在:①所有权的优先性.此种情况常发生于一物数卖中.已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方之权利优先于另一买方所享有的债权.仅享有债权的买者不得依其债权请求已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方交付标的物.②用益物权的优先性.即当某特定物已成为债权之标的物.但该物上如有用益物权存在.该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行使.③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即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时.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担保物权可以产生出别除权的效力.④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情况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不
    2023-06-08
    152人看过
  • 有没有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
    一、有没有担保债权人优先受偿有没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没有的其他人享有没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没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的除外。二、破产抵押债权是优先受偿破产抵押债权是优先受偿。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享有没有别除权,抵押权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没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2024-01-16
    481人看过
  • 担保债权与查封债权谁优先
    先查封的财产是有优先分配的,按照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的先后顺序确定,在执行(尤其是多起诉讼的执行)中,有非常大的影响,在执行时会各债权人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
    2023-02-25
    53人看过
  • 破产中税款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
    一、破产中税款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在破产程序中,关于税款与担保债权的优先顺序,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如果担保债权是针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设定的,那么该担保债权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在此情况下,担保债权的清偿将优先于税款。2.对于这部分特定财产,税款的清偿顺序会排在担保债权之后。然而,如果担保债权并非针对特定财产,那么税款的清偿顺序则优先于这类非特定担保债权。3.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确保了破产清偿过程中的公平与有序。二、破产中特定财产担保债权有何特权在破产程序中,针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所设立的担保债权享有特权,即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1.这一特权确保了担保债权人在破产清偿过程中,能够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从该特定财产中获得清偿。2.这一特权的存在,既是对担保制度本身的尊重,也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3.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的范围通
    2024-08-06
    437人看过
  • 债权优先担保债权还是普通债权
    一、债权优先担保债权还是普通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受偿。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要求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担保债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担保债权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具体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
    2023-12-26
    354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优先权期限
    实现担保物权最长时间即诉讼时效为3年。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3-02-12
    149人看过
  • 担保方式的优先性
    一、担保债权优先性有哪些限制第一、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制度出现的经济与立法背景破产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在20世纪得到迅速发展。这两种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主要受制于经济因素和立法本位变化两个因素。首先,从经济发展史看,20世纪30年代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大危机全面爆发的时期,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斯的经济理论应运而生。凯*斯对比了19世纪和20世纪的资本主义发展态势,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病情严重,只靠资本主义经济的自动调节,私人领域的分散活动已经远不能及时地挽救资本主义于危亡,他把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弊端,均归个人主义的绝对膨胀。要根除这些弊端,“政府机能不能不扩大”,这种改变“虽然是对个人主义的极大侵犯,”但现代经济就其本质特征而言乃是整体化、社会化、规模化、资本高额化、结构控制化与生产科技化的经济,各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和一体化。此一经济组织的经济崩溃和解体分化,很可
    2023-06-01
    446人看过
  • 无担保债权受偿是否能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
    一、无担保债权受偿是否能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一般不可以优先受偿。可以优先受偿的是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什么是无担保债权?我们通常把没有设立特别担保的债权叫做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人的保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且经诉讼或仲裁后仍不能实现债权人债权时由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
    2023-12-20
    78人看过
  • 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破产担保债权优先性表现在哪些方面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哪些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受偿构成破产债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接受清偿。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即使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
    2024-01-14
    366人看过
  • 优先债权的重要性
    对称的,次等的主张。它是指在一般债权之前可以偿还的债权。民法中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中为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均为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可以在破产债权之前偿清的债权是所有优先债权。债务人享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权利,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向清算组织支付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都是优先债权。只有在优先权要求得到还清之后,一般要求才可以得到还清。不当得利之债是不是优先债权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不属于优先债权,不能优先受偿,优先债权主要包括抵押债权、质押债权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
    2023-07-01
    411人看过
  • 债务担保是否优先员工债权
    一、债务担保是否优先员工债权现在担保债权是优先于职工债权的。企业破产后,需要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而职工工资和医疗、社保费用、抚恤费用等福利则从未担保的财产中按顺序获得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二、哪些形式可以作为担保债务1.保证。保证人和
    2023-11-11
    370人看过
  • 可以优先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吗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是可以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就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贷款担保不一定需要抵押物。担保的形式并非单一,所以担保不一定需要抵押物。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三人担保是平分债务吗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任何一个担保人都要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在承
    2023-02-14
    85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项目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它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它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它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关于受船舶优先权担保的五项请求之间受偿的顺序,我国《海商法》规定为:1、船员工资等的给付请求;2、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及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请求。关于海难救助款项的请求,如其发生在第一、二、三项请求之后,则应先于第一至第三项请求受偿。在同一优先项目中,如有两个以上的请求,不分先后,同时受偿;受偿不足的,按比例受偿。但是如果救助款项中有两个以上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2023-06-06
    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担保中的债权优先性有什么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表现为担保债权单独划定为偿还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有保证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赔偿的权利。
    • 破产案件担保债权优先性的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
    •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限制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担保物权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
    • 为什么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0-06
      为什么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为什么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1、从学理上来讲,之所以存在限制物权,一般是由于所有权人和其他人的意思自治才能实现的,由于所有权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来设定限制物权,法律尊重他这种意思自治,并且保护这种限制物权 2、限制物权的优先性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限制物权之所以叫限制物权,它的含义可以理解为限制所有权的一种物权。即使所有权人也不能事后无端反悔,正如订了合同反悔叫违约是一样。这
    • 在担保债权哪些方面有优先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1
      担保债权有以下优先性限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担保物权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