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能不能申请重新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5:14:28 367 人看过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是重新申请工伤鉴定,而是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则是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对省级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如何进行处理

对省级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申请工伤鉴定复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规定是:

正常情况下,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构不成伤残能不能申请鉴定误工
    一、构不成伤残能不能申请鉴定误工如果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鉴定构不成伤残的,是可以申请鉴定误工,误工时间按法医鉴定结论所确定的误工时间进行认定。二、广东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2023-04-15
    134人看过
  • 不予重新鉴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不能。伤残评定是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的评定行为,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伤残评定的本质上是一种证据,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或重新评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实现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一、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否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
    2023-03-22
    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能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申请人:章,男,出生于1966年1月26日,汉,号。申请人因不服兰州市医学会于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兰市医鉴字,现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和理由如下:申请事项:第一、请求兰州市城xx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第二、重新鉴定费用由被告人兰州市医院预缴纳。事实与理由:申请重新鉴定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兰州市医学会的违法事实: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1、《中华
    2023-07-28
    484人看过
  • 司法鉴定是否还能重新申请
    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根据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怎么弄递交司法重新鉴定的申请,说明重新鉴定的理由。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二审时再次提出鉴定申请1、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2、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专家提供咨询
    2023-07-31
    374人看过
  • 伤残鉴定重新鉴定后结果有可能改变吗?
    1、必须在接收鉴定结论的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超过15天不能要求重新鉴定。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必须要满一年,才能进行复查鉴定)。3、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当以出院后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为准.但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则可以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以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起诉后被推翻怎么办要推翻之前的伤残鉴定就必然要去当地法院认定的伤残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机构只能确定伤残等级,对于误工和护理天数不具备鉴定能力,保险公司对于伤情标准在于:是否存在误工和误工多少天都要参考主治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中载明治疗期限,并且伤情是否需要护理,最后在主治医院开具的出院小结上是否有告知出院后仍需要休息等。如果保险公司意见和医院告知存在出入,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能力鉴
    2023-07-06
    91人看过
  • 被人鉴定为重伤二级,能不能申请谅解
    重伤二级谅解书重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行为人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有谅解书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一)这就要分具体情况了,在正常情况下,谅解书作为一种量刑的情节,只影响一个人的量刑而不影响一个人的定罪,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还是要承担。只是说因为有了谅解书的存在,在量刑时会产生一些有利的影响。但是,如果犯罪本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加上又取得了谅解书的话,是有可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律师提醒,不论获得谅解之后是否能够免除处罚,都应当尽量争取受害方的谅解。(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
    2023-06-23
    377人看过
  • 申请工伤待遇不服该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中的行政复议,是指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费率不服,协议医疗鉴定和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协议,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在法定时效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
    2023-04-28
    205人看过
  • 伤残鉴定重新鉴定推翻的可能性
    一、伤残鉴定重新鉴定推翻的可能性1、必须在接收鉴定结论的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超过15天不能要求重新鉴定。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必须要满一年,才能进行复查鉴定)。3、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当以出院后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为准.但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则可以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以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二、什么是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
    2023-03-20
    232人看过
  • 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一、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二、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
    2023-04-29
    69人看过
  • 五险核减后能否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申请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2023-05-02
    151人看过
  • 鉴定人身伤害结果不满意,能否重新鉴定?
    对人身伤害鉴定结果不满可以重新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如下:1、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规定回避不回避的;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重新鉴定工伤可以吗对于工伤伤残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
    2023-07-07
    308人看过
  • 重新伤残鉴定申请期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
    2023-03-20
    242人看过
  • 工伤复发能重新鉴定等级吗?
    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把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用罗马数字I到X表示,其中I级伤残的赔偿最高,为100%,然后每级递减10%。所以这个指数和残疾赔偿金是密切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总是希望伤残越轻越好,赔偿权利人希望能够多获得些赔款。一、工伤鉴定方式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另一种是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二、重新进行工伤鉴定的条件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1、鉴
    2023-06-21
    69人看过
  • 一般伤情鉴定能不能代替工伤鉴定
    不能。1.最重要的司法鉴定必须说明是因为工伤部位导致死亡。2.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是工亡当地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解决倍偿问题,还存在个安全生产,也可以赔偿,到当地劳动部门社保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去问问,每个地区处理方法不同。一、工伤的鉴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诊断证明书。1.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材料如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需要付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
    2023-03-29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对伤残评定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吗,啥情形不能重新鉴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申请重新鉴定吗1、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把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用XX数字I到X表示,其中I级伤残的赔偿最高,为100%,然后每级递减10%。所以这个指数和残疾赔偿金是密切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总是希望伤残越轻越好,赔偿权利人希望能够多获得些赔款。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另一种是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
    • 重新鉴定工伤后还能否申请工伤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关于工伤重新鉴定向仲裁委提吗: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
    • 撤回鉴定申请能否重新申请鉴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5
      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
    • 工伤鉴定重新鉴定能能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30
      工伤鉴定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但只能一次,因此工伤鉴定重新鉴定是不能翻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只能够申请重新鉴定一次,但是如果重新鉴定后对鉴定结果不服,是无法再次申请重新鉴定的。
    • 工伤未认定还能否重新申请鉴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8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认定的,不能再次申请认定,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不服受理决定或者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