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旅游服务的试点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00:37 163 人看过

(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

1、经济代理服务的销售额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旅游服务的试点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家政服务企业的什么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4、银行纳税层级问题,能否以二级分行预缴,省分行汇缴?

答:为保持原营业税财政收入层级基本稳定,银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原则上按原先营业税缴纳的情况确定分支机构是否预缴层级:如果原营业税在县级缴纳的,营改增后仍应在县级预缴增值税。具体我局会与省财政厅商量后明确。

5、专用发票不认证能否放到B级纳税信用等级?

答: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https://fpdk.jxgs.gov.cn)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6、银行纳税申报期限如何规定?

答:银行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银行,省行按季汇缴申报,市级(或县级)行按月进行预缴。

7、税控设备核心设备发行如何办理?

答: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有服务器版和单机版,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应向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购买。江西省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单位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和**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您询问的是服务器版本税控设备的发行,服务器版本的税控设备架设方式、采购价格、服务协议等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服务单位商谈,服务单位会安排人员上门协助纳税人完成税控设备发行等工作。

8、发票能否在市级分行开具?

答:发票应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原则上应当与合同签订双方、资金收支双方、服务提供方及接受方保持一致。

9、税收优惠备案能否由省行(总部)统一办理?

答: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机构,如总分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同,可以由总机构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分支机构可凭总机构主管国税机关确认的备案表(复印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不需提供相关资料。

10、银行往来、拆借利息免营业税等政策增值税能否继续?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是指:(一)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二)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三)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四)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11、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能否延续?

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如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12、农村信用社(农商行)二级法人能否汇总纳税?

答:为保持原营业税层级基本稳定,银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原则上按原先营业税缴纳的情况确定分支机构是否预缴层级:如果原营业税在县级缴纳的,营改增后仍应在县级预缴增值税。

13、保险企业难以取得抵扣发票,税负会增加,赔款给理赔人能否扣除?

答:根据营改增试点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保险公司的一般纳税人支付给理赔人的赔款,如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营改增后,保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由原先按5%缴纳营业税,改为按6%缴纳增值税,换算成价外税基税率约为5.66%,同时新增不动产、房租、水电费、办公设施(用品)、交通工具等,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均可抵扣。对保险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比起5%的营业税税率,税负明显下降。

14、保险赔款由总部直接支付,不符合“三流合一”是否可以?

答:试点纳税人应当按营改增试点政策和增值税管理规定据实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支款项。根据现行增值税管理规定,原则上要求增值税应税行为交易双方的经营业务(合同)流、发票流和资金流应保持一致性(即通常说的“三流一致”)。由于保险公司经营方式具有特殊性,保险合约由分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而当发生保险赔付时,部分赔付款项由总机构保险公司支付给受托第三方(如修理厂、医院等)。为此,分机构保险公司取得因上述原因造成“三流不完全一致”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原则上可以抵扣。

15、保险公司汇总纳税预缴比例如何确定?

答:省内设有总、分机构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请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应向江西省国税局提交书面报告,并附总分机构综合税负率及分支机构预缴率等相关测算数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将综合申请企业测算数据及保险行业总体测算数据,研究确定分支机构预缴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怎样缴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024-04-19
    482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认定销售额的是否含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销售额不含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具体来说,就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一、餐饮费一般税率是多少餐饮费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6%。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连续12个月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二、注册资本金1000万可以是小规模吗?注册资本金1000万可以是小规模。注册资金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关系,界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来判断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三、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限转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实现规定,符合相关条件
    2023-04-12
    322人看过
  • 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方式和旅游服务合同的类型
    一、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方式旅游服务合同的解除方式有: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2.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2.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2.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2.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旅行社解除合同后,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旅游服务合同的类型旅游服务合同主要有包价旅游合同和旅游代办合同两种类型。包价旅游合同,就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组团合同,是旅行社提供有关旅行的全部服务(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游客支付费用的旅游合同。旅游代办合同,也称委托旅游合同或者中间人承办的旅行合同,是目前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包价旅
    2022-05-30
    292人看过
  • 申请一般纳税人对销售额的要求是什么
    问:分公司成立并营业一段时间后(大于一年),可否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其对销售额的要求是什么?是否也存在纳税辅导期?是否涉及预缴所得税事宜?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可凭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其他认定资料到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纳税人总分机构统一核算的,其总机构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只要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的其他企业,不论销售规模大小,均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下面是所需资料:1、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023-05-05
    460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费适用的税率是多少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所应遵循的是征收比率而非税率。在一般情况下,这类纳税人所采纳的征收率为3%;然而在营改增试点的特定环节中,有一些特殊事项则采用5%的征收率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8-17
    163人看过
  • 试点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时怎么记账
    根据《试验实施方法》和《试验相关事项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试验实施后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以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自己使用的是在试验实施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以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纳税人报税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般纳税人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报税时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销项发票统计表和增值税销项发票明细表,抄税不成功的纳税人还需要携带上月已开具发票的记帐联进行存根联补录。
    2023-08-16
    154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额
    一、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额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二、纳税人的基本权利1.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向税务局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税务局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纳税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2.保密权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局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税务局将依法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
    2023-04-04
    327人看过
  •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处理
    1、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后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一、增值税计算方式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
    2023-04-11
    190人看过
  • 旅游、饮食服务业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吗
    问:目前旅游、饮食服务业属于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因此,营改增目前还未涉及旅游饮食服务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的具体
    2023-05-04
    451人看过
  • 试点纳税人出售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试点纳税人出售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一、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试点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涉税处理出售旧固定资产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自用旧商品的,按照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例如:2013年12月,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了一台旧设备,得到了20600元的价格。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20600(1+3%)×2%=400(元)。(1)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将在2008年12月31日前自行购买或者自制的废旧固定资产变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按4%的税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
    2023-05-02
    269人看过
  • 什么是增值税,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
    一、基本常识(一)增值税一般常识1.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1)增值税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它消除了传统的间接税制在每一环节按销售额全额道道征税所导致的对转移价值的重复征税问题。(2)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3)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在各环节征收的税款,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4
    2023-12-21
    364人看过
  • 旅游者任意解除旅游服务合同的条件
    在旅游合同中,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可以任意解除合同,是旅游合同的一大特点。其原因在于旅游者属于消费者,参加旅游,是旅游者享有的一项权利;放弃旅游,也是旅游者享有的一项权利。特别是在旅游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结束前的这一段时期内,可能会出现一些旅游者难以预料也难以克服的意外情况,如突发疾病、家里发生急事、单位有紧急任务等,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旅游者继续履行旅游合同,既不现实也不合情理。因此,本条赋予旅游者任意解除旅游合同的权利,即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可以解除旅游合同。旅游者享有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在其他国家和有关地区是有立法先例的。如德国民法典第651条规定,旅游开始前旅游者有随时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应当赔偿旅行业者因此产生的损失。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514-9条(1)规定,旅游未完成前,旅客得随时终止契约。但应赔偿旅行社因契约终止而生之损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虽然旅游者享
    2023-06-09
    87人看过
  • 如果纳税人提供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服务,该怎么办
    纳税人提供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劳务,应当如何处理?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应当分别计算;不计算的,适用较高的税率。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提供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照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计算单独计算,否则按较高税率执行。第三十六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销售应税劳务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应当分别核算;不同时销售应税劳务的,应当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阅读本文内容后,您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对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应当分别核算;否则,应当适用较高的税率,以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120人看过
  • 旅游服务产品的特殊性
    旅游消费维权十分重要,但由于旅游服务产品与一般有形商品不同,具有特殊性,因此对旅游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具备维权前瞻性的旅游消费者应该掌握较全面的旅游消费知识,了解旅游产品的特殊性,学会用正确的方式选择正确的产品,减少旅游消费的盲目性。旅游服务产品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一是旅游产品形式的特殊。以旅行社为例,其推出的旅游服务产品是预订式多要素的综合服务性产品,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各个方面。这些都不是由旅行社直接提供的,旅行社是对各个环节进行组合包装,整体销售给旅游者。换而言之,作为旅游服务产品的销售主体———旅行社,其本身并不生产。达成交易时,旅行社销售给旅游者的只是对于产品构成及质量标准的承诺。而这些标准的实现是以旅行社与相关经营者履行契约为前提。由于涉及经营者较多,而每一环节都是旅游产品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的瑕疵都会影响到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因此只有各环节经
    2023-06-07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试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应如何纳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期限为多长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2
      增值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一季度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固定期限缴税的,可按次缴税。纳税人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从到期日起15天内申报纳税的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从到期日起5天内申报纳税,从下个
    • 个人提供居间服务纳税标准是怎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4
      他想了解一下个人提供居间服务纳税标准是怎样的,可以看: 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分包如何纳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对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预缴税款2%属于预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