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新冠疫苗申请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36:28 259 人看过

一、黔西南新冠疫苗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打开微信,点击最上方的搜索图标;

2、接着点击“服务”;

3、在“疫情服务”栏下点击“新冠疫苗预约”;

4、进入预约页面,在最上方将城市定位为“黔西南”,选择预约渠道,点击“在线预约”;

5、在页面左上角选择接种区域,并选择接种机构;接着阅读温馨提示点击“确定”;

6、选择接种人、点击下方的立即预约;接着选择针次、接种日期并按照提示完成预约即可。

二、黔西南接种新冠疫苗后可以放松个人防护措施吗

接种疫苗后虽然可以产生免疫力,可以大大降低感染风险,但任何疫苗保护作用不可能100%,部分人接种后有可能不产生足够抗体,仍然会有感染风险,特别是在还没有建立起社会防疫屏障的情况下。所以,即使打完疫苗,也要保持戴口單、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黔西南打新冠疫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新冠疫苗中,如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换新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
      2004年“乙肝/丙肝肾移植患者临床治疗专家共识研讨会”提出,术前供受者之间的合理搭配直接影响受者的预后,对于HBV/HCV标记物阴性的供者可以供肾给标记物阴性/阳性的受者这一点勿庸置疑,而对于标记物阳性者原则上不能作为肾移植的供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供者无肝炎病毒DNA/RNA复制、受者亦为阳性、患者自愿要求等,也可考虑谨慎使用,对于这样的移植受者术后应密切随访因此,医院具有明显的过错,建议
    • 新冠疫苗接种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4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针对既往感染者何时能接种新冠疫苗、18岁以下人群及孕期女性能否接种新冠疫苗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 国家为什么免费打新冠疫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5
      新肺炎疫情国家免费治疗。1、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2、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3、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
    • 新冠肺炎疫苗免费几天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是免费的。根据有关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二、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不实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整规定。三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可暂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医生可以尝试做新冠疫苗和头孢疫苗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1
      1、根据民法典规定,科研机构为研制新药或者发展新的预防、治疗方法,应当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向受试者告知目的、风险等详细情况,经其书面同意。 2、因此,经过受试者口头同意后,不能进行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应受试者书面同意后才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