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强拆怎么追刑责?一般农民征地补偿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08:02:13 205 人看过

一、行政违法强拆怎么追刑责?

直接向有关部门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都可以,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谁负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政府违法强拆怎么办?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我们认为,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所以一般国家的行政机构拆除建筑物,肯定都是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如果遇到了行政违法强拆,那么当事人首先可以拍照,录像,保留证据或者直接报警,然后对行政违法强拆的那一步门,它的上一级机关提起复议,或者直接走法院的诉讼程序,然后经过法院的审判,来确定最终谁承担责任。

三、一般农民征地补偿有哪些?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给予的补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步骤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士地所在地的村范围肉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信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衣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士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肉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決。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淮、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杈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士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极人、使用极人实地调查被征士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神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士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极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衣村集体经拼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昭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伐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诀设。

五、农村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应先补信、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们,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洼法征恢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交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份,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肉对征地交号、补偿标准等子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信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综上所述,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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