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07:30:38 408 人看过

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按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2.个体工商户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本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雇主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由雇主缴纳。

4.市级统筹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其他失业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余额计算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个人账帐户的月计入比例为:

1.35周岁以下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

2.35周岁(含)至45周岁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3.2%;

3.45周岁(含)至退休的,为本人缴费基数的4%;

4.退休(含)至70周岁的,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2%;

5.70周岁(含)以上的,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

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门急诊待遇标准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由个人账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个人账帐户当年计入资金用完后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45周岁以下、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退休人员个人累计自负的额度按分别不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9%、6%、3%确定。

累计自负超出前款规定的额度的,超出部分的医疗费,按就医的医疗机构类别由统筹基金分别按75%(三级医疗机构)、85%(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和8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其余由个人承担。

2.特殊疾病待遇标准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在职职工个人承担15%、退休人员个人承担1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3.住院待遇标准

①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②:具体待遇标准:(一)在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倍(含)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承担20%,退休人员承担15%,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二)在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至4倍(含)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承担15%,退休人员承担1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在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至8倍(含)以下的部分,参保人员承担10%,其余由大病救助金支付;

(四)在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的部分,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办法解决。

以下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二)未按规定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

(三)因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

(四)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

(五)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

(六)参保人员被暂停、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七)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

参保人员的工伤、生育医疗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

第三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承担。

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并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变更注册取得执业许可的军队医疗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药店,均可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后,颁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逐步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形成医疗服务与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十三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应当出示医疗保险凭证;需要住院的,应向医疗机构交纳一定额度的预付金,用于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凭证。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当向参保人员收取;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应当如实记账帐。

第三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将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及时传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据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对医疗费进行审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后,将其余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拨付给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参保人员经核准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基本医疗保险怎么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的出发点就是在于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的,它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是国家社会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那么,基本医疗保险怎么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在解决相关待遇时有哪些相关规定?怎么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1、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2、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3、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4、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
    2024-01-22
    144人看过
  • 湖南郴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一、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上调到12万元。二、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总额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上调到60%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年度包干总额由原来的30元/人*年上调到50元/人*年。三、扩大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病种原来:儿童先天性**病、儿童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新增加: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晚期血吸虫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唇腭裂、甲状腺功能亢进、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其中儿童先天性**病的各病种治疗结算标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参照省级医院费用标准执行,除儿童先天性**病的其它
    2023-05-30
    235人看过
  • 全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待遇
    覆盖范围截至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3641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64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71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40万人。基金收支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62亿元,比上年增加111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721亿元,个人账户收入2341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68亿元,比上年增加85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061亿元,个人账户支出1808亿元;年末统筹基金累计结存4187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2697亿元。全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77亿元,比上年增加283亿元;基金支出675亿元,比上年增加26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60亿元,比上年增加263亿元。就医与待遇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总人次达12。3亿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次均支付6522元,比上年增长6。7%,政策范
    2023-05-30
    433人看过
  • 宁波市工伤的工资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未死亡(伤残)项目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09.4元)注:合同解除或终止伤残等级相关赔偿一级27个月90%无二级25个月85%三级23个月80%四级21个月75%五级18个月70%难以安排工作的30个月30个月合计222565.2元六级16个月60%25个月25个月合计185471元七级13个月无10个月10个月合计74188.4元八级11个月7个月7个月合计51931.88元九级9个月4个月4个月合计29675.36元十级7个月2个月2个月合计14837.68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大部分不能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部分不能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此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6-24
    194人看过
  • 怎样办理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保障我市居民身体健康,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市政府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73号)文件。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以自愿参保和非盈利为原则,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医疗需求,通过建立统筹共济的机制来降低居民患大病、重病时的经济风险,为广大居民撑起了医疗保障的保护伞。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儿,还是年逾花甲的老人,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请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是市区范围内(指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和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度假区,下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分以下4类群体:1.具有市区非农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年居民;2.具有市区非农户籍,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
    2023-05-08
    234人看过
  • 宁波失业保险待遇如何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几种情形?包含以下几种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政策解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失业人员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5%,此次提标是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保生活”和“促就业”相统一,在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全市失业保险待遇水
    2023-05-30
    481人看过
  • 浙江宁波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35%的标准1、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35%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
    2023-05-29
    384人看过
  • 潍坊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待遇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统筹。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下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900元。
    2023-05-29
    452人看过
  • 2022年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一)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二、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待遇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
    2022-10-13
    163人看过
  • 哈尔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提高多少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提高。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提高调整增加部分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项目,调整增加的项目及最高支付限价标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参保居民住院就医,使用人工器官、体内置入材料的,在最高限价以内,按材料费的实际价格,由个人自付35%后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因病需要,从第二套(只/个)起,在最高限价以内由个人自付55%后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用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在最高支付限价以内的,按材料费的实际价格,由个人自付35%后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提高参保居民门诊使用统筹基金,不设起付标准;将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六项门诊检查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3、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减轻
    2023-05-31
    489人看过
  • 宁波市低标准养老保险转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申请人或单位:单位编码:身份证号码个人编码姓名出生年月年月性别户籍性质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补缴原由□1、本人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后延条件,要求将原按月缴纳的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补缴为基本养老保险。□2、本人要求将低标准养老保险转为基本养老保险。□3、本人要求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出本市,需要进行转移补缴。□4、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社保机构意见□1、经核查,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甬政发[2007]14号)规定,同意本人申请,允许转为基本养老保险。□2、根据《关于完善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劳社老[2007]47号)规定,同意本人申请,允许转为基本养老保险。□3、根据《关于完善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甬劳社老[2007]47号)规定,同意本人申请,补缴后允许办理转移手续。□4、经办人:复核人:社保机构盖章:年月日补缴明细补缴时间
    2023-06-07
    119人看过
  • 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
    一、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什么时间办理?办理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二、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2023-05-25
    429人看过
  • 宁波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宁波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申报材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二、宁波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审核3、反馈登记三、宁波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审批标准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四、宁波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设定依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023-05-13
    190人看过
  • 南宁怎样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原南宁市参保职工,调往统筹地区外单位就业的,应先到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有关医疗保险信息并生成《参保缴费凭证》,而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并发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信息表》,同时终止参保人在南宁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参保人从统筹地区外调入南宁市参保单位就业,并随新就业的单位在南宁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该参保人应先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有关医疗保险信息并生成《参保缴费凭证》,而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南宁
    2023-05-0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新参保及补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参保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半年以内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待遇;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的25%;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50%;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75%。缴费满三年的,不
    • 宁波市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的支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规定: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标准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这也就是说,假定某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为8元/天,一个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他
    •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档案工资收入的2%缴纳;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二,事业单位医保参保人员: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除外);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 3,乡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如何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治疗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按下列比例递减:第一次100%、第二次50%、第三次及以后无起付线。职工起付标准确定为: 1.一级医院(含一级以下):300元; 2.二级医院:500元; 3.三级医院:80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符合城镇职工医保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