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审理并确认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03:12 123 人看过

海事法院审理并确认债权后,应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何种受偿程序?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

海事法院审理并确认债权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债权人会议通知书,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协商提出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签订受偿协议。

受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人会议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受偿顺序,裁定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拍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及其利息,应当一并予以分配。

分配船舶价款时,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价款中先行拨付。清偿债务后的余款,应当退还船舶原所有人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设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COMBILINEFAREASTLTD申请海事债权确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沪海法登字第46号申请人COMBILINEFAREASTLTD.,住所地香港新界葵涌永基路。申请人COMBILINEFAREASTLTD.因承运其货物的中国X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集发轮于2004年1月6日在上海港外高桥附近水域与Z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所属的大庆244轮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集发轮沉没,船载货物受损,而集发轮的船舶所有人中国X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于2004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要求登记15,960欧元的债权,并提供了受损货物的提单、进出口报关单、发票、装箱单等证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COMBILINEFAREASTLTD.在法定期间内就与涉案海事事故有关的债权向本院申请登记,且提供了有关债权证据,故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四
    2023-06-06
    462人看过
  • 法院如何审理确认合同无效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二、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起诉书中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
    2023-03-26
    437人看过
  • 地方法院违规受理并审理海事案件应一律予以撤销
    日前,广东省法院进一步贯彻实施涉外商事审判集中管辖制度座谈会在穗召开。会议全面总结涉外商事审判集中管辖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广东省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查找贯彻实施该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广东省涉外商事审判的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并研究和部署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这一制度的措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工作报告中,专门述及海事案件管辖问题,重申: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是由法律和司法解释早已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各级法院应坚决予以贯彻执行。针对维护海事海商案件专属管辖问题,陶副院长强调:各级法院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海事海商案件专门管辖的规定,地方法院不得受理此类案件。地方法院发现已受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必须将案件移送至广州海事法院;上级法
    2023-06-06
    350人看过
  • 北京法院以司法确认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七个兄弟姐妹,810万元的房产分配,不到3天就拿到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节省近7万元诉讼费。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小额诉讼庭庭长杨淑云介绍了该院运用司法确认制度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耗时短,手续少,还免费,对符合条件的案子来说,司法确认程序为百姓提供省时、省力、省钱的解决纠纷途径。司法确认程序,是人民调解法设置的一项制度: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即可被赋予强制执行力。这破除了以往人民调解协议没有法律强制力的桎梏,为公众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消除了后顾之忧。2015年,西城法院共受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203件,其中,小额诉讼庭就承担了480件,近40%。杨淑云介绍,小额诉讼庭受理的司法确认案件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类、继承类、债权债务类、侵权类四类案件。其中,以继承类纠纷最多,占所有司法确认案件的90%。司法确认不仅省去诉讼程序中的鉴定、公告、送达、开庭等环节,简化了
    2023-04-26
    327人看过
  • 大连海事法院审理重大疑难海事案件
    日前,大连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船舶碰撞浮船坞损害责任纠纷案。本次庭审主要围绕原、被告分别委托公估机构出具的针对涉案被撞浮船坞损害程度和损害范围做出的公估报告进行质证。单就该浮船坞更新钢筋混凝土沉箱的费用而言,涉诉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人民币。由于该浮船坞系前苏联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且我国目前没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浮船坞的建造实践和专门的建造、检验规范作为评价依据,原、被告在是否需要更新沉箱的问题上分歧巨大。原告的公估报告主要依据其委托的浮船坞的俄罗斯设计方专家和乌克兰建造专家的勘验结论,认为浮船坞的钢筋混凝土沉箱的钢结构因撞击遭受了不可修复的损坏,其中垂中拱的测量值超出了浮船坞的极限值,已经不能满足使用强度要求,需要更新沉箱。被告的公估报告则依据其委托的国内有关测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船坞设计建造等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出具的专家意见,认为浮船坞损坏部位可以通过局部修理满足使用
    2023-06-06
    346人看过
  • 法院刑事审判权范围的确立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一、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二、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四、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立案庭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相关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以及院内保卫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
    2023-07-17
    466人看过
  • 北京债权确认纠纷维权去哪个法院
    北京债权确认纠纷维权去哪个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3-16
    464人看过
  • 海事法院审理合同诈骗罪吗
    能。海事法院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其受理案件的范围。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4条对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又称收案范围,是指海事法院受理海事案件的规模和程度。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84年和1989年,先后就海事法院收案范围作出过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又根据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习惯作法,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1年9月11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重新作了调整和规定,分为四大类共计63种案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3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海事法院不审理行政案
    2023-06-23
    307人看过
  • 债权确认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时,在受到异议债权的债权人和异议人之间,谁应拥有主动提起债权确定诉讼的权利,或者说起诉责任在于谁。对此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债务人、债权人均可主动提起诉讼。在国外则视受到异议的债权为有名义债权或无名义债权而定。有名义债权是指具有执行力的债权或者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无名义债权则是指不具有执行力的债权或者未经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在有名义债权场合,异议人负有起诉责任;在无名义债权场合,则由受到异议的债权人提起诉讼。这种起诉责任的划分,也符合我国现行法律体例,可以借鉴吸收为我国债权确认诉讼制度所用。2、债权确认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从比较法角度看,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都规定,有关债权确认诉讼案件的专属于破产法院管辖。虽然我国《企业破产法》没有直接规定债权确认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但根据该法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
    2023-06-14
    330人看过
  • 申报破产债权后需要法院确认吗
    一、申报破产债权后需要法院确认吗债权人申报债权后,需得到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但债权人申报之债权情况各异,有的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具有法律上确定之名义和执行效力;有的尚在诉讼之中;有的双方虽有争议但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有的则双方均无争议。债权确认的一般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均在审查确认之列,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二、哪些材料可以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3、委
    2023-06-06
    280人看过
  • 法院已确认的破产债权能否转让
    一、法院已确认的破产债权能否转让破产重整债权确认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债权人可以就自己的债权进行转让。《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
    2023-04-24
    206人看过
  • 到期债权法院审理依据
    2010年1月,刘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借汪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月利率两分,每月15日支付利息,本金在2011年1月1日归还。但,刘某在支付了两个月的利息之后就消失不见,2011年3月,汪某为实现债权将刘某诉至法院,2011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刘某一直未依法履行,2012年2月。汪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汪某提供一张刘某2009年3月10日借给温某2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并声称是刘某提供的,但原件,刘某不愿提供,要求执行刘某对温某的到期债权。法院执行法官去找刘某了解情况,但是刘某说复印件是在车上找到的,至于原件,刘某说找不到了,无法提供,对于是否借给温某钱,刘某表示记不清了,但是执行法官查询刘某、温某的银行账号及交易明细,发现刘某在2009年3月4日和3月5日,确实打过5万、15万给温某,就此情况,执行法官再向刘某调查,刘某也还是说记不清,对于借钱给温某这件事,刘某还说,别
    2023-04-23
    254人看过
  • 广西债权确认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广西债权确认纠纷诉讼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
    2023-02-18
    238人看过
  • 法院合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院合并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符合法律规定。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各个共同诉讼人必须合一确定,并且各个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才能适格的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各个共同诉讼人既可一同起诉或应诉,又可分别起诉或应诉,但一旦选择一同起诉或应诉,法院就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合并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六十七条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
    2023-06-14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海事法院对债权人提交的文书如何确认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
      债权人提供证明债权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海事法院经审查认定上述文书真实合法的,裁定予以确认。
    • 海事对的债权如何予以确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海事法院对债权人的债权如何予以确认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海事法院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准予登记;对不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供证明债权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者公证债权
    • 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有哪些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民事诉讼法》 1.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三十二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 海事法院对债权人的申请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海事法院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准予登记;对不提供债权证据的,裁定驳回申请。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法院审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1)关于级别管辖,专利侵权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地域管辖:.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