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财产侵权纠纷需要确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5:07:46 336 人看过

一、共同共有财产侵权纠纷需要确权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去进行确权,可以减少纠纷的出现。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二、土地确权的能够保障什么权益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最后,关于土地确权的问题,可以解决土地的经营所属问题,还可以解决经营纠纷、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共有财产的确权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在发生共有财产侵权纠纷时都会选择确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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