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6:19:51 113 人看过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对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为:

1、破产清算可以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但是强制清算只能是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强制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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