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一、对审判实践中一些问题的处理原则
l、关于绑架未遂和中止的认定问题。在着手实施绑架行为过程中,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构成绑架未遂,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被告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中止绑架行为的,构成绑架中止,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对被告人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实践中,对已经实施绑架行为,被告人又自动放弃勒索财物的被告人且放弃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的,不能认定绑架罪(中止),应对被告人以绑架罪(既遂)定罪处罚。该情节应视为酌定从轻情节,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如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又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的,可免除处罚或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2、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审判实践中,被告人绑架人质后,为了顺利实现勒索财物的目的,常常通过其他行为人的帮助,那么,对这些行为人是否成立共犯?成立何种共犯?应当区分以下情况:
一是行为人明知被告人具有勒索财物的目以及实施的绑架行为,而积极共同实施勒索行为,成立共同犯罪。绑架罪是继续犯,从这一角度看,后来参与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是对被告人绑架行为的认可,属于承继的共犯,依法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是,绑架行为不再处于持续状态的,如绑架人杀害人质的,行为人参与实施的行为又构成他罪的,不成立绑架罪的共把。如甲事先以勒索财物的目的绑架了丙,向丙的亲属勒索财物未果,便杀害了人质丙。乙知道后,帮助甲继续实施勒索财物的行为,由于绑架行为不再处于持续状态,故乙的行为不能构成绑架罪的共犯,而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甲的行为认定为绑架罪,其勒索行为被绑架行为所包含。
二是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被告人进行绑架勒索的真正目的而参与勒索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果不构成其他犯罪的,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宜认定绑架罪的共犯。如被告人甲谎称被绑架人的亲属欠其钱,让不明真相的乙到甲和被绑架人的亲属约定的地点取钱,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3、对绑架罪是否以向第三人勒索为要件的问题。从法律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来看,虽然不能得出必须向第三人勒索的结论,但是从审判实践中和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来看,应当以意图以向第三人勒索为要件。审判实践中,行为人绑架他人之后,只是向被绑架人勒索财物。
被绑架人被迫答应给予财物,并指令第三人交付财物,但并未告知被绑架的事实或处境。第三人只是遵照被绑架人指令交付财物,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具备向第三人勒索的要件,对行为人以抢劫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绑架人质之后,不直接向第三人勒索,而直接通过被绑架人告知遭到绑架的处境,使第三人为被绑架人的安危担忧而交付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绑架罪。
二、敲诈勒索罪具体需要什么证据
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d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只要有录音、影响、文字等能表现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即为有效证据。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
-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抢夺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178人看过
-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217人看过
-
两种罪行的区分:敲诈勒索与绑架
344人看过
-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绑架罪是如何判刑的?
303人看过
-
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457人看过
-
绑架与敲诈勒索如何数罪并罚
148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与相关罪名的界限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5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
-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标准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如何区分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
-
绑架勒索表哥孩子是绑架罪还是勒索罪,绑架者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7敲诈勒索罪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是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但两者又有很明显的区别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以至于他们的性质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属于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是通
-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的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应如何进行区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7绑架罪与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
-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绑架罪与敲诈勒索如何认定,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