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债权人的行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01:30:16 485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要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行使;要以债权人所享有的合法的到期债权为限;以及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

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会消灭。

二、担保人将财产转移给直系亲属,还会被执行吗

担保人如果想逃避担保的责任,以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价格转让给直系亲属,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担保的转移的行为,撤销后法院就可以执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侵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期间及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

对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了两层意思:

(一)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二)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在前一规定不能适用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层意思。关于一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行使期间通常一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一个不变期间,而一年本身也是一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一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五年期限的起算自财产处分之日起,一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处分财产之日起算。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债务人的行为可分,则以保全债权为限发生部分撤销之效果,但不得对债务人的其他行为主张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撤销权纠纷应考虑哪些问题
    撤销权案件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否超出了其债权范围;2、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否是真实有效存在的;3、债务人是否实施了放弃其债权等恶意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1)客观上,必须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体如下:第一,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2)主观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实施处分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主观恶意。所谓主观恶意,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2023-06-25
    126人看过
  •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一些概念问题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诈害行为)绝对无效的形成权。依此说,撤销权诉讼为形成之诉。它虽合于理论,但如债务人怠于请求第三人返还利益,债权人仍需再行使代位权,始能达到保全债权目的,与法律设立撤销权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本旨相背。(2)请求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对于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利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债权。其内部又分为基于法律规定的返还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返还请求权及类似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观点。依此说,撤销权诉讼为给付之诉。其不足在于,难以解释债务人的行为有效时第三人何以应负担返还义务。(3)折衷说认为撤销权诉讼通常兼具形成之诉与给付之诉两种性质。我国学者多采此说。(4)责任说将债权人撤销权作为一种伴有“责任上的无效”效果的形成权,撤销权诉讼便是一种形成诉讼。其基本构思是,迄今为止的学说认为,是财产从债务人名下转
    2023-06-13
    276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债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第三人有保证人的,不宜直接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允许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就等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履行债务,也就剥夺了保证人的异议权,同时,保全保证人的财产还要以第三债务人不能满足保全的请求前提,这实际上已超过了债权人的请求保全的范围。2、对第三人与他人共同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权处分的部分进行保全,对约定或规定不明确,债权人又坚持要求保全的,可告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至法院。3、债权保全范围限于债权人的请求,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权额。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一、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
    2023-02-19
    470人看过
  • 债务人注销户口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债务人注销户口了的处理方法:1、如果债务人注销户口了,首先建议当事人保存好证据,包括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其次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要求其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继承人拒绝还债,建议当事人及时起诉。如果胜诉后还拒绝履行,建议及时申请法院执行。一、欠条的诉讼时效:1、一般情形下是三年。特殊情形有特殊规定;2、诉讼时效是指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属于符合要求的案件;3、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即便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也会做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二、欠钱的处罚包括:1、经过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后,依旧不还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就会判刑;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7-01
    112人看过
  • 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
    2023-06-14
    357人看过
  • 撤销权善意第三人应注意哪些方面?
    (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上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什么时候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1.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进行了公示,则物权足以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2.特殊物产登记对抗主义:地役权的变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动产抵押权的变动。3.违背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2023-07-15
    270人看过
  •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要注意哪些限制?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法律效力如下:1、对债务人有效,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失效;2、对受让人的影响,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被撤销后,财产已被受让人占有或者受益的,应当将财产和收益返还撤销权人,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3、对债权人有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直接受
    2023-07-06
    264人看过
  • 受托人在行使干预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交易者在行使干预权时应该注意什么交易者行使干预权的要素,也称为干预要素,包括积极要素和消极要素。积极因素是指委托商品必须是有价证券或其他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消极因素包括:委托人没有表示反对行纪人干预的意图,行纪人没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有效存在。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商品的市场定价是指商品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就是市场定价。没有交换价格的,以市场上的市场价格为市场价格。当受托人介入时,货物的市场价格应为受托人营业所所在地的交易价格或市场价格。(2)如果委托人在佣金合同中与受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介入交易,或者委托人在行纪人介入交易前发出禁止行纪人介入的指示,行纪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人进行交易。(3)受托人应委托人的要求买卖委托物的,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属于委托人。此时,受托人没有干预的余地。(4)如果委托人已撤回委托事务,且在受托人进行交易前已将撤回
    2023-05-07
    240人看过
  • 撤销权涉及哪些问题
    撤销权是请求法院撤销某些特定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1、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撤销权以谁为被告的问题。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举证上的问题。3、债权人撤销权之管辖法院和当事人的确定问题。4、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问题。5、债权人的撤销对象和范围问题。6、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认定及行使期间问题。关于撤销权诉讼举证证明问题在撤销权案件中,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的问题有: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2、债务人上述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3、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和害及债权的事实。在第一类案件中,由于债权人的债务已到清偿期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已被法院判决所认定,因此,原告在举证责任上,无需承担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义务,只须举证证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由于原告举证责任的
    2023-07-22
    315人看过
  • 在商标局撤销注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来说,注册不正当商标可分为两类,不同类别在申请取消时有不同的要求。第一类注册不正当商标是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以欺诈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这种商标由商标局取消,或者由其他公司/个人委托商标审查委员会裁定取消注册商标,申请没有时间限制。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已经注册但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取消这种商标的申请人是商标所有者或有关人员,申请人要求商标审查委员会裁定取消这种注册商标,主要注意取消这种不正当商标的时间限制:从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以内。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异议人对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不服怎么办1、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
    2023-08-07
    345人看过
  • 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的问题是哪些
    一、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的问题是哪些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以股东认缴并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重点。即以转让方缴付的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公司认可的出资额为依据,另外固定资产应以折旧作价为原则,即转让方如果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的,一般应以折旧后的帐面残值作价,不能以出资时的原值作价。2、公司的实际盈亏是变价的基础。3、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变价的条件之一。《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二、股权在转让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股权转让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
    2024-01-22
    446人看过
  • 银行的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银行债权是不能随便转让给企业的1、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2、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3、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同时,该行为也不是一种规避“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行为。4、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必须操作规范: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对转让的贷款债权,应当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以形成公允的价格,接受社会监督;转让贷款债权的,应当向银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5、目前对商业银行能否向非金融机构转让债权,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已有的一些部门文件相互冲突,案例也不统一。6、如果商业银行确有必要向
    2023-05-04
    406人看过
  • 债务人坐牢期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还款。债务人的判决不影响你向法院起诉还款。胜诉后,对方在履行期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受强制执行后,将依法以债务人名义查询房地产、车辆、证券、存款等情况。此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拒绝执行法院有效判决的,他没有财产,个人信用报告中会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得高消费、出入境。这样,即使他出狱后,他仍会有上述限制。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要坐牢吗(一)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二)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
    2023-07-01
    88人看过
  • 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应该注意哪些
    一、债权人注意事项1、明确借款人是谁,写好借条。2、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明确借多少和借多长时间。二、债务人注意事项1、贷款人首先要注意的是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必要时,还可以办理公证。2、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此外,在借贷的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依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借条的效力有多久的时间两年。法律只是规定诉讼时效是两年,而并非借条的有效期是两年。一般而言,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从还款期满之日起(对于欠条从出具或从欠条上载明的还款期满日起),两年内及时主张权利,最好向法院。计算这样可以获得司法保护。超过两年的,债务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在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但并非借条本
    2023-03-08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公司撤销注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公司撤销的注意事项: 一、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三、公司要合法的安置劳动者。 公司注销的注意事项: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 二、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
    • 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会有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2
      1、首先,行使撤销权不是债权人随时都可以行使的,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我国的《民法典》对于撤销权的行使和行使的步骤做出的详细的规定,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作出了以下行为的话,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第一个就是债务人,他放弃了到期的应该自己收取的债权或者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财产无常的转让给别人。这种情况在实际上是损失了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债务人放弃了自己的财产之后就没有办法
    •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撤销裁决申请属于确认法律文书效力的请求,当事人在其撤销裁决申请书中不必设有被申请人栏目,更不能错误地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申请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受理撤销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在撤销裁决申请书中书面致送单位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另外,申请人对仲裁裁决具有法定的撤销情形依法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在撤销裁决申请书陈述事实、理由时一定要举证加以说明。 撤销裁决申请书由首部、正
    • 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31
      就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对于《意见》中“法定义务”的不同理解,根源仍在于对“放弃继承能否为债权人撤销权之标的”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总体来说,理论界及实践界有两种观点,即肯定说与否定说。肯定说认为,放弃继承行为属于债权人可以撤销的行为。原因在于: 第一,放弃继承是基于身份的财产行为,其不引起特定身份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第二,放弃继承是对既得财产权利的放弃。我国实行当然继承主义,即继承开始后,除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