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对公务员辞退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50:31 211 人看过

近年来,公务员招考长盛不衰,成为中国第一考,招考比例连年创出新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公务员职业的超稳定性。长期以来,除非犯了大错,否则考上公务员就基本上等于进了保险箱,拥有了长期饭票,捧上了铁饭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国家行政机关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其辞退出公务员队伍。

但长期以来,本该根据处分和辞退条款清理出公务员队伍的,在实施中往往总是被友情操作。公务员年度考核,在一些单位只不过是走过场,填个表、盖个章、签个合格,皆大欢喜。对一些公务员违法违规问题,一些执纪者也是打着保护干部的旗号,睁一眼,闭一只眼,使得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几乎是名存实亡。据人事部统计,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6年实施至2003年的8年间,共有1.9374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年均不到2500人。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公务员年辞退率仅约0.05%。

由于公务员能上难下,缺少危机感,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公务员滋生出腐败、懒惰、官僚习气等一系列的弊病。这些,不但使公务员队伍日益臃肿,更使得政府工作效能饱受诟病,造成整体形象不佳。而严格执行公务员辞退规定,打破铁饭碗、铁交椅,让公务员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不能再端着铁饭碗好吃好喝,是增强公务员的风险意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保持队伍的活力和干劲,解决公务不作为,以及懒、松、散等现象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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