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去世还要履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35:01 177 人看过

合同双方当事人去世是否需要履行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有效吗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可以协商解除这个合同。

同时,要看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会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经公证赠与合同未履行一方当事人死亡,还要继续履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赠与人死亡,未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是要履行的。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约束力使赠与合同不应当因赠与人死亡而失去效力导致不能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29
    73人看过
  • 一方合同当事人去世后,合同应如何处理
    若双方曾以任何形式作出明确约定,则应严格按照该约定予以处理;反之,倘若双方并未就相关事项达成特异性的约定,此时应当根据合同的特性及内容分别做出相应的决策:首先是针对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等,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去世时,合同所赋予的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而即时失效。若死者具备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其继承人应有权接手行使其所继承之财产权益,从而肩负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如继承人不愿或无法继承这部分财权的,则可视为合同效力的终止。其次是对于涉及人身权益的合同,例如婚姻、收养、监护等等,合同一旦涉及当事一方生命,那么合同本身即会自动失去其法律效力。由于此类合同的签订过程通常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对另一方的经验、能力,乃至于其个人品德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4-07-30
    237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
    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一、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
    2023-03-25
    156人看过
  •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一、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民法典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
    2023-03-31
    401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签订双方吗
    不是。合同一方可以是两个人,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但也可以由三方以上的人共同签订一份合同。这里的一方不是指一个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多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应该共同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是指记载合同内容的文书。合同书往往是由一方当事人制作,但合同书的内容是由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方式拟定了,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只有当事人都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签章,才能表明当事人都同意合同书上记载的合同内容。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间才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要约或者承诺加以确定的时间,才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14
    466人看过
  • 当事人去世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一、无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起诉吗?无房屋租赁合同,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租赁关系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房屋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租赁房屋需要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相关规定,
    2023-03-13
    86人看过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另一方可以强制其履行吗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但是,对于履行确有重大困难,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或者依其性质不能强制履行的,则不能强制其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2024-04-26
    99人看过
  •  当合同中的一方过世时,如何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合同的财产性质,当一方当事人死亡时,合同的效力并不会自动终止。只有在继承人不愿意承担合同权利的情况下,合同才会终止。而对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当一方当事人死亡时,合同的效力将自然终止。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合同的财产性质,当一方当事人死亡时,合同的效力并不会自动终止。只有在继承人不愿意承担合同权利的情况下,合同才会终止。而对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当一方当事人死亡时,合同的效力将自然终止。 人身依附性合同的终止规定人身依附性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出卖劳动力、提供服务等为代价,与对方当事人形成的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当事人一方不得自由脱离或者终止合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或者终止人身依附性合同。例如,当事人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合
    2023-08-28
    72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去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若业主在房屋租赁期内不幸离世,与业主共居且享有共同居住权利的人员,仍可依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租用所述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时,必须遵循书面形式原则进行处理。倘若各方未能采取书面方式以明确租赁期限,那么此类情况将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反之,如果租赁期间已经确立了明确的期限,则应视之为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4-07-28
    310人看过
  • 当事人双方合适
    正当当事人是“不正当当事人”的对称。又称“适格当事人”。与特定诉讼中的争议标的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能够承受诉讼的实体法律后果的当事人。就当事人双方而言,正当原告是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争执而提起诉讼的人;正被告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执而被提起诉讼的人。被告不适格该怎么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
    2023-07-16
    334人看过
  • 一方当事人去世,如何进行诉讼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继承人不同意参加诉讼的,不能简单地将其列为被告,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对死亡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民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未确定怎么办1、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
    2023-07-16
    308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签字有效吗?
    一、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签字有效吗?合同一般是签字就生效,但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除外。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签订审核流程是怎么样的?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
    2024-01-22
    314人看过
  • 合同不是当事人履行的有效吗
    一、合同不是当事人履行的有效吗合同不是当事人履行的,但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有效需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成立的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
    2023-05-03
    262人看过
  • 附随义务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吗?
    一、附随义务是当事人履行合同吗?是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民法典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二、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1、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其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轻
    2024-01-15
    30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合同当事人一方去世时的履行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05
      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也提供了其他救济方法来处理未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支付价款或报酬,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 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没有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另一
    • 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去世时,合同的履行方式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合同当事人死亡时,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合同性质进行处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区别对待。 对于具有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的效力并不会当然终止。如果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可以继承合同中该死亡一方的财产权利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那么合同就会终止。 对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比如
    • 合同双方当事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8
      合同双方当事人去世是否需要履行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按期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按期付息,按照合同约定是可以收取一定的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正常利息+逾期利息之和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现实中一般都会超。能否提前收回贷款要看合同约定,若无明确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一般是借款人根本违约或有其他严重危害贷款安全收回的情况,比如超过15天或1个月仍未付息的,可以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 合同当事人去世合同如何履行有没有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8
      合同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履行。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财产性质的合同的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继承人享有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要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继承人未继承的,合同终止。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