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组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8 04:21:43 100 人看过

一、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组合法吗?

经过法院指定的是合法的。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二、强制清算的特点

(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

(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中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

(3)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清偿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不必然进入破产程序,即,如果公司清算中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能够基于意思自治自行协商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则无必要当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而提高了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

(4)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人民法院通常是一个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当一个公司,他自己内部无法组建起清算组,那么就必须通过法院来进行指定。如果一个公司他解散逾期或者并没有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但是公司内部的清算组成员故意来拖延清算,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去法院请求指定清算组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么组成破产清算组?
    1、清算组的成员怎样产生?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破产清算组的组成(1)自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解散逾期(15日)不
    2023-06-06
    116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公告
    组公告_____________公告(清算组变卖用)__________已被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该破产企业现有__________等财产(写明财产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序等),评估价________元。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拟对上述破产财产公开竞价出让。有意购买者,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___日内,持有关证明身份的手续与该破产清算组联系并登记报价。特此公告(清算组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1.清算组办公地点:2.清算组联系电话:3.清算组联系人:
    2023-06-09
    22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成立难破产法清算组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2007年07月25日星期三19:10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标志。该法与1986年版的破产法相比有了很大改动,比如破产法的适用对象、共益债权的界定、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等方面。但是笔者认为新版的破产法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即是管理人制度的引入。何谓破产法中的管理人,笔者简要概括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完成破产财产分配等事项的个人和组织。其中新版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对管理人任职资格作出了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qingsan)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qingsan)
    2023-06-09
    73人看过
  • 公司破产时破产清算组责任
    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
    2023-06-01
    417人看过
  • 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规定是什么?
    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规定是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的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清算组的组成规定是什么?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
    2023-06-29
    479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成员的选任
    破产清算人,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同时被赋予代表破产企业开展必要的民事活动,登记债权,对相关权利进行确认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将破产清算人称为“破产清算组”。英美法一般称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称之为“破产管财人”;我国的台湾地区称之为“破产管理人”。这些不同的称谓反映了立法者对破产清算人的法律地位、性质的不同考虑,但各国设立破产清算人制度的目的都是保障破产程序公正地进行。由于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制订于一九八六年,带着浓厚的时代烙印和计划经济的色彩,以后虽经《民事诉讼法》的完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我国
    2023-05-03
    73人看过
  • 清算组在破产清算中的作用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解散清算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二、负责破产财产(caichan)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caichan)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
    2023-07-04
    237人看过
  • 【清算组】公司清算:浅析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若干法律问题
    颁布的现行的《破产整理法》规定:“清算人在法院监督下管理破产财产、清算人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保持独立,居于二者中间处理破产事务。”二、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这种规定的出现,可能是考虑到中国现有体制及状况,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给破产清算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且暴露出其弊端:一是这一规定将破产清算组的成员局限在两个政府部门,即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破产案件一般都是涉及面广、极为复杂的案件,案件中的许多事务是这两个部门无法解决的,必须求助于其他的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选用清算组成员时扩大了涉及面,但总是有碍于法律的规定,显得不完善,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二是这些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部门
    2022-11-08
    409人看过
  • 公司清算组违法清算股东承担责任吗
    一、公司违法清算股东承担责任吗?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股东、董事等清算义务人,应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公司清算过程中股东的法律责任清算过程中公司存续,但股东、董事有下列行为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023-02-26
    221人看过
  • 破产重组需要清算吗
    一、破产重组需要清算吗破产重组之前是需要进行清算的,这样才能明确公司到底有多少资产,在偿还债务的时候心里也能有个数。二、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1、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2、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3、具体措施不同。前者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经营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包括追加投资、对债务履行的合意推迟和减免、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等等,后者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主要有拍卖、强制变卖、折价出售等措施4、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前者力图使债务人复兴,保留并提高企业的财产和营运价值,债权人自然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后者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限而受清偿,而且财产变价可能使企业损失巨大,债权人最终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的清偿极为有限三、破
    2023-06-06
    18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关于提请撤销的破产清算组的报告
    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成立后,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__________,并对破产财产进行了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你院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裁定准予执行了我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处理方案。根据我组申请,你院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裁定终结了________的破产还债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我组即派员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了破产企业_________的注销登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鉴于清算工作全部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第72条之规定,特提请你院宣布撤销_______破产清算组,________破产清算组的公章由你院收回。特此报告(清算组印)组长: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4-26
    114人看过
  • 法院破产清算后能重组吗
    已经属于破产清算之后的不能申请重组,只有在清算期间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确立企业重整立法的现实意义及应采取的立法原则。和解制度和整顿制度是相互连接、有机结合的,是避免企业破产并给以复兴的机会。《企业破产法全文》第七十条《企业破产法全文》第一百零七条
    2023-02-03
    357人看过
  • 强制清算指定清算组成员如何指定?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一、强制清算的特点是什么?(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
    2023-06-23
    314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清算组
    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机构。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它具体管理破产中的各项事务,破产程序进行中的其他机关或组织仅起监督或辅助作用。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地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清算组的关系至为密切。一、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有什么区别1、成员组成: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而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2、资格要求:《企业破产法》中规定担任中介机构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必须
    2023-02-22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中原清算组能否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
      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中原清算组能否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破产法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规定管理人主要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但保留了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可能。解散清算中的清算组能否续任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最高法院在相关规定中提出能够续任管理人的首要条件是清算组成员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
    • 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资不抵债是不能直接进行注销的。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有债权或者债务没有解决,需要先解决之后才能注销,因为您在没有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就注销了公司,这样的话您是有责任的,甚至这个公司注销的都是无效的,您资不抵债,最好是法院申请破产。
    • 组成的破产清算组成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不能经常性地召集和作出决定。为了保证债权人充分地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过程的监督权,有必要将债权人的集体决定权授予他们的代表机构。这种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就是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自然也有权决定其变更或解散。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
    • 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机关由谁组织,破产清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
    • 因此,破产清算组成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不能经常性地召集和作出决定。为了保证债权人充分地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过程的监督权,有必要将债权人的集体决定权授予他们的代表机构。这种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就是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自然也有权决定其变更或解散。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