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15:20 277 人看过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合同已履行可撤销吗

合同已履行可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所以,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即使履行完毕,也可以要求撤销。

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合同终止是不是就解除关系
    合同终止不是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一、承揽人已完成加工义务定作人是否能行使合同解除权加工义务履行完毕并不等同于合同履行完毕,所以能否行使合同解除权要看情况。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必须限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加工合同是加工人按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成果交付定做人,定做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辞职是辞职解除还是终止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
    2023-06-23
    7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是合同终止吗
    一、解除劳动关系是合同终止吗解约或终止合同系指企业在法定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和流程,结束目前所订立之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其本质上就是宣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正式终结。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则是双方当事人在事前协议一致,主动通过法律途径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以此来解除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更为详细地探讨来看,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不论在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作出决策,还是在引发这两种情形的原因上有所差异,亦或是合同解除与终止所需遵循的法律程序要求上有所不同,这都是值得我们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予以高度重视的关键性区别。《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2024-03-07
    244人看过
  • 合同终止债务关系还存在吗
    合同终止债务关系不存在。1.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6
    305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职业关系的终止
    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的后果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
    2023-07-18
    321人看过
  • 终止合同后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劳动合同的规定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即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终止合同后劳动关系的处理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
    2023-04-05
    297人看过
  • 终止与合同终止有关的事宜
    停止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条件如下。首先如果双方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或者合同已经解除,则可以终止履行合同。其次当债权人免去债务人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时,全部或者部分合同终止。然后如果债权和债务归于一人时,则可以终止履行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已经终止履行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在于什么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在于概念和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客观上不复存在。终止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中止履行合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暂时停止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抗辩权消除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
    2023-07-07
    70人看过
  • 探讨同居关系如何终止
    同居关系可以由双方自行解除。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所谓的同居关系,顾名思义就是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在一起,所形成的一种关系。但是,前提是双方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履行相关的婚姻缔结前的法定手续或者程序。怎么解除同居关系问题网友提问:我和她在一起十多年了,生有两个小孩,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现在想和她结束这样的关系。本来拟好的协议她又不愿意签。请问我们的关系如果不签协议能自动解除吗?我可以和别的女人结婚吗?孩子抚养方面我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吗?律师回答:你们如果是在94年2月份之前同居的,是事实婚姻关系,要通过法院解除了才能跟别的女人结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可以自行离开,可以结婚,孩子抚养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要看具体情况。不过你们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
    2023-07-05
    417人看过
  • 合作关系终止怎么清算
    合伙企业注册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流程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流程具体如下: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流程如下:1、由指定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向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申请;2、领取受理通知并且按照通知书载明的内容进行缴费并领取执照;3、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进行名称预核登记。二、合伙人被除名怎么退股合伙人被除名后应当退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51
    2023-06-27
    266人看过
  • 癌症职工是否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员工得癌症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或者是胁迫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单位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时必须要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不得有欺瞒或者胁迫的情况存在,否则即使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不生效,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协助解决,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
    2023-06-26
    402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能否停缴社保
    一、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能否停缴社保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终止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用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
    2023-04-29
    135人看过
  • 劳资关系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
    2023-02-21
    434人看过
  • 合同到期属于解除关系还是终止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或者将合同有效期依法延期的,则合同终止。对到期合同,若有未履行事宜,则签订新的协议,如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14
    483人看过
  • 终止劳务关系是否一定要签合同
    一、终止劳务关系是否一定要签合同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签订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快到期前可以变更期限吗劳动合同快到期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到期前,若劳动者同意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即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单从法律的条文来看,因劳动合同法没有禁止变更合同期限,可以认定该变更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
    2023-04-18
    30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及落款日期。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一些用人单位是需要一定的规范的。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第一,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
    2023-04-1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裁决或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劳动合同的终
    • 合同终止与变更的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19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 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 2、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终止履行合同; 3、双方的合同关系消灭,同时因合同产生的担保、质押、留置等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
    • 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的终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款,在上述八种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并且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据同样的理由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4
      终止劳务派遣算不算终止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终止代表项目的终止,不代表劳务关系的终止,劳务关系的终止需要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但还有一些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