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不成立于无效是否属于同等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34:53 494 人看过

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无效。合同不生效,通常是指还未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合同无效是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五种情形。

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不能由人为因素可以使合同有效或者无效。而未生效合同在完备其生效要件后,将成为终局意义上的有效合同。

合同的成立就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判断合同成立有两个重要的条件必须要满足。

一个条件就是订约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其次,就是必须要完成要约承诺过程。

合同的生效是指在已经达成合意的基础上,要用法律规定的生效的标准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评价,如果当事人的合意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标准,那么这个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就赋予它一种效力,所以这个合同就生效,它就产生了拘束力。如果当事人的合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标准,那么它就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的合同。

一、公司与个人借款合同要件

公司与个人借款的成立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

依此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合同无效;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不定;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都无效。

特别要件除具备普通要件的内容外,还须具有:

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已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因此,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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