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了会有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1:51:32 113 人看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我们可以申请工伤补偿,但是其中有个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工伤认定,这项工作一般是由劳动部门来鉴定的。因此,我们也要填写一系列的材料申请,才能有相应的审批流程及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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