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房改房暂缓上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03:30 50 人看过

1、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3、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4、经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5、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卖协议书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一、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交易:

1、以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未按规定补足房价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款超标装修,超标部分未补足房价和装修费用的;

3、在户籍冻结区,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交易;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市出售的;

6、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不适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能以市场价出售,政府回购。

二、房改房交易方式有哪些

房改房交易方式有:

1、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成本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转让时,须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取消了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方可处置的规定,以及收益须按一定标准和原产权单位分成的规定除非在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目前唯一的限制就是原产权单位在同等价格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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