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等任职有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50:46 116 人看过

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原系领导成员的3年内,其他公务员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草案还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

国家规定的解密期限的;或者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职的情形,不得辞去公职。

对于公务员辞退,草案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原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予以辞退。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草案还规定了四种不得辞退的情形: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约定违约金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另外,如果员工的兼职行业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
    2023-04-18
    439人看过
  •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非法牟利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界限本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客观方面都利用了职务便利,主观方面都出于故意,但这两个罪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它们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所实施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而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重
    2023-03-12
    354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东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是什么
    1、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法律规定的责任制度。根据中国民法,民事(包括经济)主体一般有两种责任形式: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即所谓的有限责任,即有限清算责任,指投资者仅以自己投入的资本和收益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责任形式。资不抵债的,依法免除超出部分的债务。如果一个人向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万元,而该公司因管理不善而遭受损失,则分配给他的债务为12万元。因为他承担有限责任,他只需要投资10万元就可以承担责任,超过2万元的债务依法免除所谓无限责任就是无限偿还责任,即投资者要用自己的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负债超过投入资本的,除原投入资本外,以其他资产继续承担债务,清偿债务。例如,一个人在一家企业的投资额为10万元,分摊给他的企业债务份额为12万元。如果他承担无限责任,他必须拿出自己的财产2万元,在投资企业10万元的基础上还清债务。其所有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
    2023-05-07
    66人看过
  • 公务员任职培训的相关规定
    任职培训的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1、主要依据(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3)《惠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2、培训对象(1)拟任(或已任)科级领导职务(县、区为股级领导职务)而尚未参加过相应任职培训的公务员;(2)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任领导职务的人员。3、培训机构(1)市直机关科级领导任职培训主要由惠州市行政学院承担;(2)各县区行政学校或干部培训中心承担本县区股级任职培训;(3)其他培训机构经市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承担公务员的任职培训任务。4、培训内容领导艺术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宏观管理能力等。5、培训程序(1)培训主管部门发出调训需求通知;(2)各单位安排应训的公务员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须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3)参加培训;(4)考试或考查;(5)合格后,由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盖章并验印;
    2023-06-06
    83人看过
  • 军人转业直接当公务员吗
    不一定,如果你是转业到公务员单位,就成为公务员。我国单位很多部队的军转干部直接转成公务员。相关信息1、你参加的转业考试只是军转安置考试,并不是公务员考试。军人转业不需参加公务员考试,军转安置考试只是安置单位的一种方式,尽管题目参照公务员考试的题目题型。经过考试,如果你选到的单位岗位是公务员编制,那就是公务员,如果选到的是事业编制,那就是事业单位人员。跟地方上的公务员考试没有关系。团以上干部也参加考试,并参加团职的单位选择,营职参加营职的,连排合在一起选择单位。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更多,题目更难,甚至有外语考试要求。2、现在转业干部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自主择业二是计划分配安置。
    2023-05-31
    343人看过
  • 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年龄限制
    (1)规定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最高任职年龄,有利于实现公务员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公务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管理中的任务越来越重,国家对公务员整体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公务员,特别是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既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学习所任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还要有旺盛的精力和强健的体魄。因此,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是促进公务员队伍实现年轻化。保持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措施。(2)规定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最高任职年龄限制,有利于健全新陈代谢机制,实现合理的新老交替。在过去的干部人事管理中,我国由于缺乏对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限制,实际上造成了不同层次的职务都以退
    2023-04-30
    15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员工离职后到原单位任职的竞业限制人员到新单位还是企业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1
      你的问题涉及竞业限制。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
    •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5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指控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犯职务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就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企业由职工直接裁员的有关补偿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企业职工财务未作到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单位凭此单到地税部门去缴费,也是以上部门的责任到单位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去查,这是《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权利,一是看每个月社保机构给单位打出的缴费单(有总人数);二是查看单位每年给社保机构报的缴费基数核对表(一年变动一次),是个明细表,上面有每一个缴费人员的缴费基数。职工可以到社保部门或所在的单位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 公务员退休后可以到企业任职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 公务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