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案要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5:11:54 432 人看过

如果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规定,在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在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执行异议的不予驳回裁定不服的还能再收到裁定的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异议之诉并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执行机构可依法开展工作。审理中如发现案外人确实存在足以阻却执行的权利的,可以先行作出中止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裁定,并将裁定送达执行机构,以使执行机构能够依法停止执行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民的这些权利规定的还是比较足的,公民有足够的救济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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