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许昌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XXX经理
再审申请人:中国银行XX分行
负责人:本行XXX行长
再审申请人与XX**图书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再审申请人不服沧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民中字第913号民事判决,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下书面意见由观察员提出,供本案再审立案审查时参考:
I.观察员与再审申请人之间本案涉及的351万基本债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1月前2006年12月26日,重审申请人当时的总裁XXX多次向审查人借款人民币351万元,最后一次借款人民币51万元,用于银行业务需要。2006年11月26日,再审申请人XXX当时的庭长向当时的法定代表人XXX签发了351万元贷款的“贷款收据”。收回之前的300万张贷款收据。11月26日的贷款收据,2006年声明:“我收到现金五十一万元(51万元)来自我的朋友XXX先生。这是中国银行融资业务周转急需的短期贷款。贷款期限暂定为10天。在贷款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本次贷款和上期借款累计300万元(300万元),利息另行计息,并与本金结清。这就是证据!借款人:王光。“2006年12月6日,审核人向再审申请人追讨欠款,再审申请人推诿拒绝还款。经协商,再审申请人向审核人出具了银行承诺书,银行承诺书中写道:“致许昌**四房地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因我行内部业务需要,特向贵公司借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元整(人民币351万元),用于办理我行的小型短期融资业务。我们确认贷款期限为2006年12月6日至2006年12月12日(15:30)。我们确认并承诺上述现金贷款是我行的行为。我方保证在贷款期限届满前(贵公司账号为:中国农业银行许昌连城支行16-271201040005866)无条件退还贵公司。否则,我们将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承诺书加盖再审申请人公章,并由王光签署。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案351万元基本债权形成的事实再清楚不过,证据再充分不过了。正是基于这些无可挑剔和可靠的证据,原一审和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询问再审申请人,如果这些事实依据和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什么样的证据是真实、充分的!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没有事实依据。推卸责任纯粹是无理的诉讼。再审申请人主张的本案涉及的351万元基本债权是**新时代公司1000万元债权产生的高额利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或基本证据
首先是上海XXX实业有限公司和XX**Si房地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彼此不隶属,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同。财产独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最简单的基本法律知识,因此无需在这里多说。虽然XXX确实是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但这并不影响两个法人实体相互独立的基本性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再审申请人故意混淆两家公司的民事行为,顽固地向再审申请人借款351万元,作为**新时代实业有限公司1000万债权权益,但决不能成为事实,更不用说确定案件事实的判断依据了。第二,再审申请人的这种观点和陈述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重审申请人向审核人出具351万元的银行承诺函和向**新市实业有限公司出具1000万元的银行承诺函的时间是2006年12月6日的同一天,而1000万元承诺函中只说明了双方约定的利率,而具体利息当时无法确定,351万元是1000万元利息的说法是极其错误的。此外,从两份承诺书在同一天发出的时间来看,这只是证明了这两份承诺书是独立的、不相关的,因为如果像再审申请人所说的那样,再审申请人可以在1000万份承诺书中明确指定351万元的利息,因此无需再下发351万份承诺书
III.关于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申请人申请鉴定本案所涉证据
,再审申请人认可原告**图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351万元银行承诺书证据上XXX的签名,但对银行印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对《银行承诺书》银行印鉴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根据程序,一审法院曾通过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委托鉴定部门。但是,再审申请人半年以上未向沧州市技术办缴纳鉴定费,致使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办长期无法委托鉴定,委托评估的相关程序必须交回一审法院。但由于再审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鉴定申请权),本案一审判决期限延长半年。此后,一审法院必须委托有关机构自行进行鉴定,并通知再审申请人依法缴纳鉴定费。然而,再审申请人仍然一再拖延。一审法院将支付期限限定为再审申请人后,最终仍未支付,评估机构不得不终止评估委托。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知各方终止外部委托评估的通知,各方均表示不反对。一审判决后,再审申请人拒绝受理上诉。在二审审理中,上诉人提出了鉴定请求。审稿人和****图书销售有限公司均认为,再审申请人仍故意拖延时间,故意阻碍终审判决,二审再次审理,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此,我们不同意再审申请人的评估请求。最后,二审法院不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鉴定申请,及时、公正、公正地维护了一审判决结果。上述事实已由一审和二审法庭记录充分证实。本案再审申请人因逾期贷款而违反合同的事实清楚,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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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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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需要书面申请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1、申请再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不能口头申请再审。不提交书面再审申请书,法院不会立案受理。2、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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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需要向检察院提出意见书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2申请再审不是向检察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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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审申请立案的时间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3需要立案后审查,三个月时间,符合再审就裁定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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